扯!機車搭電梯騎上人行天橋 警:非道路無權開罰

▲▼男子騎乘機車搭電梯騎上人行陸橋。(圖/翻攝自爆料公社)

▲男子騎乘機車搭電梯騎上人行陸橋。(圖/翻攝自爆料公社)

記者陳豐德/新北報導

新北市三重區開元公園旁的天橋,有設計一座專供行人和腳踏車搭乘的無障礙電梯,上頭明文寫著「僅供行人與腳踏車使用」,不料15日卻有民眾目擊一名機車騎士為了省時,逕自將機車騎進電梯裡面,還繼續往陸橋衝去前往河堤步道,讓民眾傻了眼錄影PO網指控沒公德心,警方表示機車違規騎在河堤步道最高可罰1800元。

目擊陳姓民眾PO網的影片中,一名男子騎乘機車從人行陸橋騎乘而過,讓人存疑究竟是怎麼上去的,並寫下「明明電梯禁止機車進入,還是有沒公德心的直接把機車騎進電梯,電梯還微晃了一下,生怕電梯在次故障,以後沒電梯可用。」

▼電梯旁貼了告示寫明機車請勿進入。(圖/翻攝自爆料公社)

▲▼男子騎乘機車搭電梯騎上人行陸橋。(圖/翻攝自爆料公社)

實際來到三重開元公園的陸橋,電梯旁貼著告示與無障礙標誌,上面明文寫著「電梯供人員及自行車用,機車請勿進入」,不料卻有人投機違規,由於電梯和陸橋不屬於道路,因此警方恐怕也無權開罰;該名騎士似乎也不是第一次靠這方法騎到了河堤外頭的人行步道。

轄區三重警方表示,依道交條例機車及電動車騎乘河堤步道,最高分別可開1800、600元的罰鍰;並會與陸橋電梯的權責單位區公所聯繫,看是否可以設立公告標誌,提醒民眾千萬不要以身試法。

此篇爆料文章PO網後引起網友眾怒,留言撻伐「是殘障不能走路嗎」、「一堆貪圖方便,而造成別人不便的文盲」、「看起來是熟手了,這犯行不只一次了吧!」、「一個人無知的自私許多有時會造成許多令人遺憾的結果」、「非嚴刑竣法不足以儆效尤」。

▼不守規定的男子一路騎到河堤外的人行步道。(圖/翻攝自爆料公社)

▲▼男子騎乘機車搭電梯騎上人行陸橋。(圖/翻攝自爆料公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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