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想幫付房貸「要求改共同持有」 律師4點精闢解析:哪根蔥?

▲▼戀愛,約會,男女,愛情,玫瑰,交往,婚姻,幸福,情侶,結婚,求婚。(圖/達志/示意圖)

▲男友想幫忙付房貸,但一個要求就被看破手腳。(圖/達志/示意圖)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感情再穩定的情侶、夫妻談到金錢這方面,價值觀都會需要溝通一下。有女網友就說爸媽幫她付了頭期款後買房子,男友堅持要幫忙付房貸,但要求房子要改「共同持有」,但她覺得金錢要分清楚,且尚未結婚,也因此和男友陷入爭吵!對此,常對時事發表看法的律師林智群就提出4點意見,並說在這個「老公」、「前夫」滿天飛的時代,「男朋友」算哪根蔥?男朋友前面沒出錢還想跟人家談共同登記財產?去旁邊玩沙吧!

林智群稍早發表一篇文章「夫妻都要明算帳了,何況是男女朋友?」(本文已獲授權)內文提到第一,不管是婚前或婚後,即使是夫妻,錢的事情還是要明算帳,即使有共同家庭費用要出,財務還是各自獨立比較好,很多婚姻中的不愉快或緊張,都是因錢而起!畢竟雙方還在交往的時候,沒有夫妻財產制的保障,一起買房子感情好的時候就好得不得了,翻臉分手、要算錢的時候,房子就是一個爭執點,處理不好要上法院的,這樣能夠好聚好散嗎?

第二,如果男朋友還是堅持分攤房貸,那請把女生已經支付的頭期款跟貸款數額算清楚,如果女生已經付了200萬,那就把100萬支付給女朋友,這樣大家就算扯平,以後平均分攤是可以的!如果沒辦法做到上面這一點,那是沒資格跟人家講共同登記的。

林智群說,第三點就是沒辦法出錢沒辦法談,還硬要談,顯示這個男人「沒錢還硬要男性尊嚴,不成熟!」、「沒能力又愛詭辯的男人,是最沒用的~」。最後他也說,其實女網友的問題不在於價值觀,而是在於看男人的眼光,且男朋友前面沒出錢還想跟人家談共同登記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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