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病母寧願回家等死 兄簽同意書尊嚴離世反遭弟告遺棄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桃園市丁姓婦人去年1月因腦中風命危,由於她曾表明「想回家等死」,二兒子忍痛簽下不施行維生醫療同意書,希望能讓她尊嚴離世。沒想到丁婦的小兒子得知消息,竟反過來控告兩名哥哥遺棄,最後反遭檢方打臉罪嫌不足不起訴。

病房,醫院(圖/達志/示意圖)

▲丁婦在住院期間就常嚷著要回家。(圖/達志/示意圖,與本文當事人無關,下同)

丁婦自2016年11月起就因重病往返醫院與住家之間,雖然知道自己病情嚴重,但她仍舊只想回家「等死」。大兒子常聽到母親唸著要回家,考慮過後決定順應老人家的要求在2017年1月辦理出院,沒想到才回家3天就併發腦中風,送抵醫院急診室時人已經全身癱軟。

還在上班的二兒子接到大哥通知趕到醫院,聽完醫生說明後決定讓母親有尊嚴地離世,於是簽下不施行維生醫療同意書。兩名哥哥希望母親不要再受苦的好意卻被弟弟解讀為遺棄,他認為,當時母親已經沒有知覺,根本沒有能力簽下同意書,是哥哥們做出錯誤判斷導致母親死亡。

病床,老人,住院。(圖/達志/示意圖)

▲丁婦的兩名兒子希望讓她尊嚴離世,沒想到卻引起小兒子的不諒解。

不過,桃園地檢署檢察官調查發現,丁婦生前曾前往兩家醫院就診,並在回診單上註記住院期間夜晚是由大兒子在床邊陪伴,院方認定大兒子是這起個案的主要支持系統;加上醫生也證稱,丁婦腦中風到院時已經需要仰賴呼吸器維生,同時還出現呼吸衰竭、敗血症等症狀,治癒機率相當於0%。

檢方認為,大兒子接丁婦返家是順從母親的意思,二兒子簽下同意書也是基於想讓母親少受點苦,況且在這之前都有經過醫生說明、評估,難以認定兩人有遺棄的行為,最後依罪嫌不足不起訴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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