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塑令」擴大!新增7行業禁用塑膠袋 元旦後最高罰6千

▲環保署擴大「不得免費提供」購物用塑膠袋之管制對象,自一0七年一月一日起新增到十四大類管制對象。(圖/環保局提供)

▲環保署擴大「不得免費提供」購物用塑膠袋之管制對象,自一0七年一月一日起新增到十四大類管制對象。(圖/環保局提供)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面對全球環境問題,行政院環保署擴大「限塑令」,自元旦起新增7大類,共14行業禁止免費提供購物用塑膠袋,違者最高將處6000元罰鍰,台中市政府環保局則強調配合中央政策,明年1月2日起展開專案查核,呼籲業者務必遵守規定,以免受罰。

環保署自2002年起開始推動購物用塑膠袋減量政策,針對公部門、私校、百貨業、量販店、超市、連鎖便利商店、連鎖速食等7大類業者對象進行管制,約束店家不得免費提供塑膠袋給消費者,為進一步減少塑膠製品危害,自明年1月1日起擴大列管藥粧美粧店及藥局、醫療器材行、家電攝影資訊及通訊設備零售業、書局及文具零售業、洗衣店業、飲料店業、西點麵包店業等7大類業者,不得免費提供購物用塑膠袋,讓限塑列管業別由原本的7大類擴增為14類。

台中市環保局長白智榮表示,根據聯合國統計,2050年後,海洋塑膠數量將與魚類一樣多,相當驚人。因此,環保署將原7類限制使用對象增至14類,明年1月1日起相關業者不得免費提供任一種型式及厚度的購物用塑膠袋,亦即不論厚或薄,消費者必須付費購買購物用塑膠袋。

為積極輔導業者配合,環保局已陸續舉辦多場說明會,並廣邀業者加入「餐餐具到好餐廳」行列,鼓勵消費者自備環保餐具享店家優惠,同時也輔導369家業者響應不主動提供購物用塑膠袋政策,拼湊出台中的「減塑地圖」,其中21家更提供自備購物袋的優惠措施,只要自備購物袋即可現金折扣1至5元、享有88折至9折、或集點換贈品等優惠措施,不僅減少塑膠袋產生量,也可減少不必要的消費支出。

因應中央限塑政策明年1月1日正式實施,環保局也將於明年1月2日起,啟動全市輔導查核工作,實施不定期高強度查核專案,請業者務必配合落實限塑政策,若查獲不合格情形,第一次將開立勸導單輔導改善,並於7日後實施複查,屆時若仍未改善,將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開罰1200元至6000元罰鍰。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