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趕律師?不能趕群眾? 警:任何身分違法都不能免責

▲▼「我過勞血汗 你功德的屁」反對勞基法修惡大遊行。陳為廷在臉書上貼出律師到台北地檢署譴責警方執法的影片。(圖/翻攝自陳為廷臉書)

▲「我過勞血汗 你功德的屁」反對勞基法修惡大遊行,陳為廷在臉書上貼出律師到台北地檢署,譴責警方違法。(圖/翻攝自陳為廷臉書)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反對勞基惡法大遊行」在23日晚間演變警民衝突,有抗議民眾表示包括記者、律師都被抓,還有一群律師到台北地檢署外表示警方執法違法。實地了解,並未有記者被逮,中正一分局則表示,群眾嚴重妨害社會秩序,影響交通及市民安全,此次勤務有23名員警受傷,但「並未逮捕任何民眾」,重點是「不論身分皆應受集會遊行法等相關法令拘束,不因其職業或身分而得以免責。」

另外現場有律師質問警方「用什麼法限制人身自由?」卻沒有員警回答。有資深刑警認為,現場警方皆穿著制服,並有指揮官指揮行動,驅離群眾前,不僅舉牌多次警告,也向群眾宣告權利,難道還要再「出示證件」,實在也沒有必要和律師「唇槍舌戰」辯駁。

至於有律師前往台北地檢署斥責警方違法逮捕律師案,中正一分局表示,全案依《集會遊行法》已多次舉牌警告,因此執行強制命令,並未逮捕任何人。

此外「不論身分皆應受集會遊行法等相關法令拘束,不因其職業或身分而得以免責。」部分群眾的行為,實已違反強制罪、公共危險罪,違反《集會遊行法》,警方強烈譴責,並將檢視相關事證,查明涉案對象身分後,依涉案情節,依法從嚴究辦。

▲▼「我過勞血汗 你功德的屁」反對勞基法修惡大遊行。(圖/記者李毓康攝)

▲警方表示,部分群眾佔據主要道路,不論任何身分皆應受《集會遊行法》規範,不因身分或職業免責。(圖/記者李毓康攝,下同)

中正一分局表示,該場大遊行申請的合法集會遊行時間為上午9點至晚間6點,但下午3點25分左右,群眾在中山南路、忠孝西路口時,不斷藉故強烈衝撞警方,占據路口、癱瘓交通,晚間6點多,主辦單位宣布活動結束,仍有部分群眾堅持癱瘓交通。晚間8點40分左右,包括西門町、台北車站、行政院等周邊道路,接連因群眾阻擋來往通行車輛、不讓行經該處市民離開,且拒絕警方制止而多次爆發衝突,不僅警方,許多用路人也與群眾發生肢體衝突,此舉已明顯侵害其他用路人權益。

隨後警方三次舉牌警告,但群眾依舊未解散,並且佔據台北車站東三門廣場,甚至突破管制線流竄至南京西路、承德路等交通要道,持續癱瘓道路、妨害社會秩序且影響交通及市民安全,因此警方先以「圍圈圈」的方式,一方面保護現場民眾,一方面執行帶離等動作,過程中共計23名員警受傷。

中正一分局強調,警方一向尊重民眾表達意見的自由,執法上均以公平合理,考量人民表達意見與法律間的均衡維護為主,對於集會遊行向來秉持「保障合法、取締非法、防制暴力」之態度。對於違法脫序行為,將依法移送究處,並呼籲民眾表達意見與訴求應以和平、理性的方式,切勿觸法。

▲▼「我過勞血汗 你功德的屁」反對勞基法修惡大遊行。(圖/記者李毓康攝)

▲▼反勞基惡法大遊行到晚間,部分群眾佔據台北車站、西門町、行政院等周邊道路。警方表示,此舉已明顯違法。(圖/記者李毓康攝,下同)

▲▼「我過勞血汗 你功德的屁」反對勞基法修惡大遊行,警方強勢清場。(圖/記者李毓康攝)

▲▼「我過勞血汗 你功德的屁」反對勞基法修惡大遊行,警方強勢清場。(圖/記者李毓康攝)

▲▼「我過勞血汗 你功德的屁」反對勞基法修惡大遊行,警方強勢清場。(圖/記者李毓康攝)

▲反勞基法遊行宣布解散,勞團勞工佔據行政院街頭!警方強勢抬人清場,爆激烈衝突。(圖/記者李毓康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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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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