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摩鐵睡了朋友15歲女兒!男裝傻死不認…大小睪丸成鐵證

性侵、迷姦、撿屍、強暴、憂鬱、自閉、傷心(圖/記者黃克翔攝)

▲王男睡了國三少女,但事後卻裝傻不認帳。(示意圖/非新聞當事人/記者黃克翔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南一名30多歲王姓男子,5年前多次把朋友15歲的女兒載到摩鐵床戰,直到少女心緒狀況不佳、多次自殘,父母才追出愛女被好友給「睡了」,氣得報警怒告性侵。王男雖否認曾和少女發生關係,但因少女指證「王叔叔」的睪丸「一大一小」成為鐵證,歷經上訴後,最後被最高院依妨害性自主判刑2年定讞。

判決書指出,王男與好友就讀國三的女兒互有好感,在2012年間將對方載往摩鐵床戰。之後少女因精神狀況不佳,出現自殘行為,王男竟傳訊施壓:「我沒有讓任何人知道妳跟我『發生什麼事』這樣對妳已經『仁至義盡了』,妳若又在此時『胡亂講話』到時候難看的只會是妳自己,望妳好生思量怎樣處理才是對的…」。

母親察覺女兒有異,關心追問,少女才傳訊表示「不需要覺得我出賣阿源哥哥,因為我說的都是真的,妳以為他買東西給我是為了什麼?…妳以為我跟阿源哥哥這件事就這樣而已嘛?…」等語,並道出整件事情的來龍去脈,讓雙親氣得向多年好友提告。

▲柬埔寨女子聲稱在拍賣網站買到劉男手機。(圖/達志/示意圖)

▲王男事後傳訊施壓少女,要她別「胡亂講話」。(圖/達志/示意圖)

台南高分院審理時,王男雖堅稱沒染指少女,但法官根據簡訊施壓內容、母女LINE對話,認定雙方確實有「不方便告訴別人的秘密」,加上心理醫師及社工都指出少女因為與王男「性糾葛」、遭受長時間威脅及官司壓力,已罹患創傷後壓力症候群,因此不信王男辯詞,維持一審判處2年徒刑。

由於少女一審時曾證稱,王男「睪丸有點特別,大小差別很大」,且當時法官也徵得王男同意,當庭勘驗、拍照存證。案經上訴後,最高法院基於種種事證,認定王男確實有跟未成年少女性交,因此27日維持二審判決,依妨害性自主判有期徒刑2年。

至於少女父親2015年糾眾砸壞王男經營的金紙店,還打傷對方一事,法院已依傷害等罪判處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5萬元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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