掛台灣民政府車牌趴趴走 警政署將強力取締

▲汽車掛台灣民政府車牌趴趴走,警政署將強力取締。(圖/警方提供)

記者林悅/南市報導

針對「台灣民政府」發行身分證,及懸掛該團體車牌的車輛在路上行駛等情形,內政部表示,汽車牌照若非公路監理機關核發,卻於道路上行駛,已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警政署已訂定「強化取締牌照違規工作執行計畫」,加強實施攔檢、稽查取締勤務。

若懸掛台灣民政府車牌上路,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規定,可處汽車所有人新台幣3600元以上10800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行駛。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