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龍王信徒分級「龍女、龍龜女」 性交可得「精緣」

▲▼新北蘇姓男子自稱「龍王」,由許姓妻子為助理,開設神壇詐財騙色。

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新北市蘇姓男子在蘆洲區開設神壇,自稱「龍王」、「龍少主」,以「裸體開龍咒」幫人改運,事實上卻是誆騙婦女姦淫,受害者高達60人。警方日前上門搜查,發現列印在一張紙上的《龍女守則》,所載內容荒誕不經,包括獲選的「龍女」可與「龍王」性交,藉此獲得「精緣」。

警方調查,蘇男的《龍女守則》將女信徒分4級,最高級為「龍女」,次一級為「龍龜女」;她們每月須繳納1萬至2萬元的「龍緣金」,如此便可以與「龍王」進行性行為,藉此獲得「精緣」;且一般性交只能得80%精緣,加口交則可得100%。蘇男甚至還規定,每次性交時間不得逾40分鐘。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34歲的蘇男7年前從台南老家搬來新北,雖自稱從泰國「龍陀螺王」處習得法術,事實上卻應是師承開「善心會」的媽媽。他目前與30歲許姓妻子及一對5歲、3歲兒女住在蘆洲長安街公寓,以用毛筆在全裸女信眾身上畫符的方式詐財騙色,犯行被媒體踢爆後遭到逮捕。警方目前正依詐欺恐嚇取財的罪名積極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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