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版監督條例被擋108次 陳其邁:政院拿石頭換金塊

▲民進黨委員邱議瑩、姚文智、陳其邁與李俊俋(左至右)批行政院掩耳盜鈴。(圖/李俊俋辦公室提供)

記者劉康彥/台北報導

行政院版「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草案」出爐,民進黨立委陳其邁、李俊俋、姚文智與邱議瑩輪番接棒,痛批行政院矇騙世人、掩耳盜鈴,錯把馮京當馬涼,馬政府為合法化藍委張慶忠「30秒事件」,無所不用其極,非常惡質!

▲李俊俋指出,行政院是以審查行政命令的心態訂定版本。(圖/李俊俋辦公室提供)

目前監督條例版本計有9種,下周一(7日)內政委員會將召開公聽會,廣徵外界意見。李俊俋表示,民進黨團版本或其他綠委的版本,遭藍營在程序委員會前後阻擋108次後,行政院版才「千呼萬喚始出來」,但行政院卻誤把「協議」作「行政命令」,根本是「錯把馮京當馬涼」。

李俊俋指出,政院版16條之2提及,若立委對協議內容認為有違反、變更或牴觸法律者,或應以法律定之者,並準用「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0條之2、61條等條文;但根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0條至63條,其章節名稱卻是「行政命令」審查,而非條約。對此,李俊俋痛批,若政院強行以「行政命令」的審查方式送審,最後憑甚麼具法律效力規範?

陳其邁表示,政院版第16條至20條都是違憲條例,不但剝奪國會監督,甚至綁架國會、凌駕立法權。他強調,行政院錯把條約審議矮化為行政命令,根本就像金光黨騙阿婆「拿石頭換金塊」、把「太陽花誤指香蕉」,行政院蒙騙世人、掩耳盜鈴。

▲姚文智強調,政院版未彰顯國會監督與民間參與的成分。(圖/李俊俋辦公室提供)

姚文智則說,過去曾有立法院被當作「行政機關立法局」的說法,如今更只把立法院當作「陸委會的法規會」,政院版監督條例只是煙霧彈、虛應故事,讓國會監督、民間參與的角色付之闕如。

「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含政院版目前總計9種版本,包括民間團體委託民進黨立委尤美女所提,民進黨團強調,將會把政院版併案審查;而下周一(7日),內政委員會先行召開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公聽會,聽取各界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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