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防治水患 三讀治水預算6年660億

記者賴映秀/台北報導

立法院會14日晚間三讀通過《流域綜合治理特別條例》,以特別預算方式編列6年660億元的治水預算,其中雨水下水道經費上限為90億元;條例將施行至2019年底為止。

2006年立法院編列治水特別預算8年8百億,已於2013年底結束,一度傳出中央不再繼續編列治水經費,引發地方與中央口水戰。行政院2013年提出流域綜合治理特別條例草案,立法院朝野13日達成共識,並將預算從6年600億,增為6年660億。

增加的60億元將作為雨水下水道經費,經費上限也提高為90億。至於河川及區域排水經費,上限為420億元,農業養殖及山坡地治水的經費,則為150億元,條例中規定,相關經費得以舉借債務或出售政府所持有事業股份方式辦理,不受公債法限制,而條例自公布日起施行到2019年底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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