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吵架合約」解釋權歸女方 男人狀態顯示:很無奈

我們想讓你知道…這份吵架合約不錯耶(狀態顯示為女性)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相愛容易相處難,但吵架還能用合約束嗎?一對年輕夫妻達成協議,擬定「吵架合約」貼在床頭,避免吵起來天崩地裂的「戰爭」,竟真達到不錯的成效。這份「吵架合約」在網路上引起熱烈討論,有人讚許稱「這是一份經得起考驗的合約」,但也有網友認為合約明訂「最終解釋權歸女方」太重女輕男,男人狀態顯示「很無奈」。

◄夫妻倆人擬訂的「吵架合約」,並將「最終解釋權」歸女方。

據《武漢晚報》報導,家住光穀的27歲人妻小周告訴記者,她和老公都是火爆脾氣,談戀愛時還能互相忍讓,結婚後卻總是因各種瑣事吵架,亂摔東西更是家常便飯,每次吵完架家裡都是一片狼藉。有一次,老公氣得失去理智,還把3000多元人民幣的筆記型電腦都砸了。

現在小孩出生了,兩人的態度才稍微收斂了一點,但脾氣一來的話誰也擋不住,當著孩子的面也會吵起來,把孩子嚇得大哭。「孩子在這樣的惡劣的環境下成長,對身心發展極其不利。」小周對老公曉之以理,兩人商量以後儘量少吵或不吵,實在要吵,也不能當著孩子的面。兩人花了一晚上時間擬定了一份「吵架合約」,並保證嚴格執行。

至今「合約」已試行快一個月,兩人只悄悄吵了兩次架,而且很快和好了。這份合約內容共有8條,包括:

1.不能當孩子面吵,違者罰洗尿布一個月。
2.老人偶爾來巡查,不得當老人面吵,違者罰洗碗一月
3.氣極砸東西只能選10元(人民幣)的,違者10倍賠償。
4.吵架不得以離婚威脅,違者夫罰一月零用錢,妻罰一個月不准逛街買衣服。
5.雙方都不得離家出走,萬一要走,只能在小樹林的長椅上,等對方來接。(此條尤其女方注意)
6.嚴禁攻擊對方家人,違者罰做家庭清潔一個月。
7.男方主動道歉,以示男人大肚,也給女人台階下。
8.任何一方不准動手,否則離婚。(此條尤其針對男方,女方可適當還手,畢竟殺傷力不大)

合約最後規定「最終解釋權歸女方」,引發網友熱烈討論。有網友說「這是一份經得起實踐和理論推敲的合約,它是一次次冷戰之後,經驗和智慧的結晶」,但也人認為,「該合約從內容看帶有明顯的重女輕男色彩,男人表示很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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