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漁船又「越界」遭日逮捕 高安:繳罰金後應可釋放

記者陳佳雯/台北報導

外交部發言人高安21日證實,我國屏東縣小琉球籍漁船「瑞明發」號遭日方扣押,主因是「越過台日漁業協議的適用海域」,目前駐外館處正在聯繫中,日方可能會在我方繳交罰款後將人釋放。

▼外交部發言人高安。

「瑞明發」上午7時被日方指稱侵入領海,查扣船隻,外交單位接獲後通知後,馬上通報漁業單位。

高安表示,事件發生的海域,是在八重山群島以南,該區並非台日漁業協議所適用的範圍,船長本人也坦承越界,也願意繳交保釋金。而目前我駐那霸辦事處已和日方進行交涉,希望能在保釋金繳交後儘快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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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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