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撿手機硬求報酬 保護套和吊飾價格也要算

▲拾獲手機堅索報酬,婦人說是110教大家的。(圖/東森新聞提供)

東森新聞記者吳錫河、崔顯亞/高雄報導

根據新修法規定(民法805條)撿到東西,可以向遺失人請求一成的報酬;高雄一名女子遺失手機,被一名婦人撿到,事後要求要拿1600元的報酬,而且連手機保護套、吊飾的價格也要算在裡面,為了爭取1600元的報酬,拾得人還搬出法律,揚言不給錢就告上法院。

拾得手機的婦人算得可精,從這支手機的全新價格、皮套和吊飾都調查得很清楚,因為事關一成報酬,開價1600元,如果不給,那就上法院說。

她堅持要1600元的態度很硬,讓掉手機的女子家人火氣都上來了,拾得人還是不斷「曉以大義」,但眼見對方家人不買帳,因為這手機的二手價格不過才6000元,一成也頂多600元。接著,拾得人則改口表示,紅包不能少於1000元。

擺明了「有錢有感恩」,雙方最後以1000元成交。只是丟手機的人說,這錢給得一點都沒有感恩的心,只是法令規定就是拾獲者可要求報酬,拾得人並沒有錯,至於觀感如何?就讓大家自己去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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