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好人必須殺人」 男引《無間道》台詞不構成恐嚇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劉姓男子向老婆情夫何姓男子索賠和解金,並引用電影《無間道》台詞「當好人必須要殺人」,何男控告恐嚇;高院法官認為不構成恐嚇,駁回上訴,判決劉男無罪確定。

判決指出,劉男妻子與同事何男從97年起發生婚外情,姦情曝光後,隔年雙方簽下和解書,何男依約匯款100萬元給劉男作為補償。不久,劉男又寄電子郵件給何男,內容是「《無間道》你應該看過,劉德華只想當好人,但當好人他必須要殺人,這就是我現在的心情」。

▲劉德華在《無間道》中飾演黑幫派到警方的臥底。

何男簽下第二份和解書,同意再付50萬元精神賠償費給劉,並允諾長期捐款給公益團體;但他後來控告劉恐嚇。劉男否認有恐嚇之意,表示對方和妻子藕斷絲連,才會簽下第二份和解書,引用電影台詞是轉述他與妻子的對話。

全案一審時,法官採信劉男說法,認定他當時是描述無奈、矛盾的心情,無意加害恐嚇對方,判決劉男無罪;台灣高等法院駁回何男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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