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市民乾淨天空!未來業者纜線通過北市道路上空需申請

記者陳家祥/台北報導

歷經近20年努力,「台北市市區道路管理規則」修正案終於在11月2日於市議會完成法規委員會分組審查,未來完成修法程序後,包括有線電視、固網等各類纜線若要橫越市區道路上空,須向北市府申請許可,否則將依法開罰,進一步提升市區道路服務品質及市容景觀。

工務局指出,此修正案歷經近20年,除了大幅度刪除與其他規定重覆條文,更符合事權統一、專責管理的原則外,也讓條文內容與時俱進,切中現行道路管理需求。此外,為維護社會秩序與保障各類用路人的權益,對於騎樓及既成道路等施工管理問題,也提供了更符合公益的法源依據。

未來除了現行的「北市道路挖掘管理自治條例」及104年7月成立的「北市道路管線暨資訊管理中心」外,更新修道路管理規則,三管齊下整治市區道路上空、路面或地下設施物設置情形,更全面性、更有效的整合管理,提升市區道路服務品質及市容景觀。

至於公眾通行數十年的既成道路維管問題,未來經「北市公私有土地既有道(通)路之維修流程」認定後,市政府將可對損壞嚴重的路面作必要改善,保障公眾通行安全;相對的,也將支付償金給土地所有人,以符憲法保障私有財產宗旨。另外,北市雖推動騎樓整平工程已10年以上,但市區道路兩旁之騎樓為私有產權,過去在施工及管理上可能遇到的問題,本法通過後,也有更明確的法源依據,可還給市民更優質、友善的騎樓通行空間。 

工務局表示,為強化道路管理,對違反本法規定,未經許可的使用行為或破壞行為,都將課予相當的處罰及損壞賠償,例如,破壞市區道路花草樹木或違規使用市區道路,均將受罰,請市民務必愛護市區道路相關設施並共同維護公眾通行的權利,未來在修法通過後,北市府亦將加強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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