揪正妹翻譯闖日本AV界「跟我同房」嚇跑她 噁攝影師討機票錢

▲日漫《我開始做AV男優了》揭男優辛酸史 網驚:太讓人尊敬了。(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正妹翻譯被攝影師邀請去日本當AV攝影口譯,竟遭要求住同一間房。(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一名精通日文的王姓正妹翻譯,去年被台籍攝影師小丹(化名)邀請赴日擔任AV拍攝口譯,不料出發前夕,攝影師竟要求「我們住一間房、兩小床」,嚇得王女趕緊放鳥閃人。攝影師氣炸怒譙王女像女優一樣「放鳥」,憤而提告求償機票錢,結果遭法官認證「男方言行不尊重女性」,判攝影師敗訴。

判決指出,台籍攝影師小丹去年6月找上王女,豪氣喊話「希望能找長期配合的,不是開會那麼簡單,未來要接待日本女優、在AV現場口譯」,甚至熱情招攬:「歡迎加入日本AV界!」王女原本點頭答應,怎知討論到住宿時,小丹竟露出馬腳,直言預算有限,「我們同一間房,兩小床」。

王女一聽當場傻眼,回絕「不太方便」,雖然小丹事後改口「那就兩間房吧」,但隨著出發日期逼近,王女越想越不對勁,認為AV產業環境特殊,加上攝影師曾提出同房要求,擔憂自身安全,決定在出發前一周傳訊「退貨」,建議攝影師找同性翻譯。

小丹瞬間惱羞成怒,在訊息中痛罵王女「妳這樣不是跟台灣女優一樣嗎?拍攝前才心理有問題放鳥!」並以王女單方面毀約、害他損失3909元機票費為由,告上法院要求賠償。

高雄地院審理時,法官直接打臉攝影師,法官認為,小丹曾主動要求「男女同房」,已讓王女對人身安全產生疑慮;且小丹在訊息中出現不尊重女性的措詞,考量日本AV工作性質本就充滿煽情與色情成分,王女為了保護自己終止口頭契約「於法有據」,因此判小丹敗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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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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