撲倒堂嬸性侵!淫男辯「她拿我自慰衛生紙抹臉」 更二審判2年半

▲▼性侵,強暴,強姦,家暴 。(示意圖/記者鄺郁庭攝)

▲新北男子竟亂倫性侵堂嬸。(示意圖/記者鄺郁庭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新北市張姓男子的胞姊請了堂嬸幫傭、顧小孩,張男2015年間藉故請堂嬸入屋拿取物品,卻將堂嬸撲倒、性侵,甚至射在堂嬸臉上。堂嬸將臉上液體擦拭完後,繼續工作不敢聲張,隔天接到丈夫的電話才情緒崩潰,決定報警處理。張男被逮後竟辯稱是堂嬸拿他自慰的衛生紙,抹在私處,羅織罪名。法院審理後,一度判處張男無罪,不過高等法院更二審審理後,日前改判張男有期徒刑2年6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現年50歲的張男已經離婚,育有兩子,目前在父親的公司工作,也另外開設餐廳。至於被性侵的堂嬸,年紀大張男10歲,她在2006年間就被張男的胞姊雇用到張男父母家中幫傭,並照顧小孩。張男則與父母親、胞姊,居住在同一層樓、不同戶內。

案發於2015年1月間,下午1點多堂嬸先前往警衛室取物後,上樓進入張男父母家中,堂嬸經過張男住家,發現張男住家大門未關,大兒子正在客廳看電視。堂嬸出聲詢問,張男則在屋內回應,並說屋內有物品請堂嬸進來取走。堂嬸不疑有他,進入張男房間內。

沒想到張男這時竟將堂嬸撲倒、亂摸,堂嬸雖大喊「為什麼亂摸?」仍不敵張男體力優勢,遭性侵得逞。張男完事後,竟射在堂嬸臉上。堂嬸推開張男,以衛生紙擦拭臉上、嘴巴的液體,並至客廳廁所沖洗臉部及整理儀容,待情緒平靜後離開。由於仍須因仍須到張男父母家裡工作而不敢聲張,繼續完成當日工作。

直到第二天,堂嬸的先生打電話來,堂嬸才情緒崩潰大哭,並在家人的鼓勵下報警。檢警偵辦後,堂嬸交出當時擦臉、沾有張男DNA的衛生紙,另外也在自己的內褲底層驗出張男DNA。張男否認犯案,辯稱是堂嬸拿他自慰用的衛生紙塗抹。檢方不採信,仍提起公訴。

一審將張男判處有期徒刑3年10月,二審則採信張男供詞,改判無罪。但更一審又改判有期徒刑3年10月。全案再經撤銷發回,高等法院更二審審理後,還是認定張男有罪;但考量本案訴訟繫屬超過10年,更二審依照《速審法》減刑,改判有期徒刑2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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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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