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癡情男網戀香港女子害16人遭詐騙獲判無罪。(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張姓癡情男子網戀一名自稱香港舞者的「陳曉丹」,對方聲稱要來台同居,但匯款遭扣要求他提供銀行帳戶,並聯繫專員協助處理,男子於是將名下3銀行帳戶的提款卡及密碼寄出,導致至少16名被害人被騙將超過百萬資金匯入帳戶。男子遭檢方詐欺、洗錢罪嫌起訴,但法官認定張也是受害者,判決無罪。
寄提款卡還給密碼
檢方起訴指出,張姓男子於2023年底,在彰化縣某超商,將其三個帳戶提款卡,以「賣貨便」方式寄給一名自稱「李專員」的不詳人士,並透過LINE告知密碼。隨後,詐騙集團便利用這三個帳戶,作為投資詐騙、假交友詐騙等手法的收款工具。
檢方指出,從2023年12月12日至18日間,共有16名被害人誤信詐騙話術,將款項匯入張男的帳戶,單筆金額從數千元到21萬元不等,總計詐騙金額逾百萬元,款項匯入後隨即被提領一空。檢方因此認為,張男任意交付重要金融帳戶資料,具有縱容他人用於犯罪的「不確定故意」,涉犯幫助詐欺及幫助洗錢罪嫌。
癡情男辯自己也是受害者
對於檢方指控,張男極力辯白。他向法官表示,自己在網路上與「陳曉丹」交往,對方傳送生活照、噓寒問暖,甚至表達想回台灣一起生活的意願,讓他深信不疑。張男說,「陳曉丹」後來告知,已匯款20萬港幣到他帳戶作為來台生活費,但款項被扣住,需要他聯繫「專員」處理,並要求他寄出帳戶提款卡供其操作解款。為了幫助她,只好照做。
接著「陳曉丹」又聲稱匯了60萬港幣,張男甚至還因「專員」要求,自行籌了5萬元匯給對方「處理手續」。他堅稱自己從頭到尾都被蒙在鼓裡,直到帳戶被警示凍結,才驚覺受騙,自己不僅感情被騙,還因此損失金錢。
法官判決無罪理由
法官仔細檢視張男與「陳曉丹」、「李專員」的LINE對話紀錄,發現雙方確實以「老公」、「老婆」互稱,對話充滿情感互動與關心。「陳曉丹」也確實傳送了偽造的香港銀行匯款單據,並以「這是我們的秘密」等話術取信張男。整個過程未提及租借或買賣帳戶,張男後續還匯出5萬元,行為模式較符合「逐步陷入詐騙圈套」的被害人。
法官認為,檢方提出的證據僅能證明張男的帳戶「被犯罪使用」的客觀事實,但無法證明張男主觀上「預見」並「容任」自己的帳戶被用來詐騙。既然存在張男「可能同樣遭詐騙」的合理懷疑,基於「罪證有疑,利於被告」的無罪推定原則,因此判決張男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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