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部表示,若車輛改裝符合規定,或檢舉佐證資料不足,不會召回該車辦理檢驗。(示意圖/嘉義市監理站提供)
記者周湘芸/台北報導
有民眾於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廢除民眾對車輛非專業認知檢舉」,累積已達5329人附議。交通部今回應,如車輛改裝符合規定,或佐證資料不足導致無法認定,不會召回該車辦理臨時檢驗,避免民眾勞途奔波及維持行政效率。
有民眾於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指出,一般無車輛檢驗專業知識的民眾,常以個人觀念或網路社群謠傳等知識,判斷車輛是否涉及非法改裝,並以目測或照片作為違規檢舉依據,導致檢舉浮濫情形,造成社會對立,建議「廢除民眾對車輛非專業認知檢舉」。該提案累積已超過5000人附議,主管機關依規定需進行回覆。
交通部今表示,車輛設備變更攸關行車安全,考量國內交通特性與實務安全管理需求,已於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23條、第23條之1及附件15,訂有車輛可變更、不可變更項目及可變更項目的變更要件與檢驗基準規定。車輛設備變更應依原廠設計規格及改裝規定辦理,以維護車輛使用人及其他用路人道路交通安全。
交通部強調,並非禁止車輛改裝,但車輛改裝行為應依改裝規定辦理,關於民眾反映車輛疑似非法改裝案件,公路監理機關會依改裝規定審查,如車輛改裝情形符合規定,或因檢舉佐證資料不足致無法認定違規時,不會召回該車辦理臨時檢驗。
交通部指出,將請公路局持續督導轄下公路監理機關審慎依規定審查檢舉案件,避免民眾勞途奔波及維持行政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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