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姓男子與彭姓男子在龜山區某超商持刀搶劫,攻擊與綑綁店員後搶得1458元後逃逸。(資料照/記者沈繼昌攝)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林姓男子曾犯強盜案被法院判處12有期徒刑,2022年出獄後仍不知悔改,今年6月間凌晨在龜山區竊取路旁機車,搭載彭姓男子闖入忠義路上某家超商,分持水果刀、折疊刀攻擊店員,逼其打開收銀機後搶走1458元現金後逃逸,龜山警方獲報迅速於1小時內緝獲2人到案;桃園地檢署偵結,依加重強盜罪嫌將2人起訴,其中林男於5年內再犯,檢方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檢警調查,49歲的林姓男子於2002年間因強盜案件,經高等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2年確定入監服刑,並於2022年2月28日執行完畢出監,未料林男仍不知悔改,於今年6月7日凌晨4時許,在龜山區復興一路上機車停車格,見一輛機車上插有機車鑰匙,徒手竊取機車得手後,搭載60歲彭姓男子逃離。
同日凌晨4時48分許,2人身穿輕便雨衣、頭戴安全帽,前往龜山區忠義路上某家超商,由林男持水果刀抵住夜班之劉姓店員頸部,並以刀柄敲擊店員頭部,同案彭男則持折疊刀戳擊劉姓店員軀幹及四肢,迫使劉雙膝著地呈跪姿不能抗拒,依林、彭2人指示,開啟超商櫃台收銀機,彭男將收銀機內現金1458元裝進塑膠袋中,2人得手後,由林持封箱膠帶綑綁劉姓店員雙手及蒙上眼部,與彭男騎乘機車逃離現場。劉姓店員則受有頭部皮下血腫、疑似腦震盪、右手割傷及左鼠蹊部擦傷等傷害。
龜山警方據報後,調閱現場監視器畫面,於同日凌晨5時35分許,在桃園市桃園區至善街逮捕林、彭2人到案,當場扣得現金1458元、水果刀、折疊刀、膠帶、雨衣、手套、安全帽、機車鑰匙與機車等證物。
桃檢複訊時,被告林男、彭男於警詢、偵訊及羈押庭中均坦承犯行不諱,龜山警分局則提供扣押筆錄、醫院診斷證明書、失竊機車資料報表、現場監視器畫面截圖、現場照片等證物佐證,足認被告犯行明確。
檢方認為被告林男所為,係觸犯刑法之竊盜及攜帶兇器強盜取財等罪嫌;被告彭姓男子所為,係犯同法之攜帶兇器強盜取財罪嫌。被告2人涉犯加重強盜罪嫌,於作案期間致使被害人受有傷害。其中被告林姓男子受有期徒刑執行完畢後,5年內故意再犯本案有期徒刑以上之罪為累犯,偵結依加重強盜罪嫌將2人提起公訴,其中林男5年內再犯屬於累犯且惡性重大,檢方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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