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地院民事庭11月18日審理勞資雙方確認僱傭關係存在訴訟時,郭姓辯護律師無視法官指揮,多次插話阻撓法官審理,甚至還當庭咆哮,一度衝上法檯遭法警阻止。(資料照/記者沈繼昌攝)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地方法院民事庭11月18日下午,審理一件確認僱傭關係存在訴訟時,原告的郭姓律師在言詞辯論程序時,無視法官訴訟指揮,當庭擅自插話重複自身主張,經法官制止警告已妨害法庭秩序時,郭竟當庭誣指法官未讓其充分陳述,法官諭知禁止其訴訟代理且命退出法庭,郭姓律師竟當庭向法官咆哮,還作勢衝向法檯,幸經法警及時攔阻才悻悻然離去;桃園地院當下裁定禁止郭姓律師當天的訴訟代理。
根據桃園地院裁定書指出,郭姓律師11月18日下午3時許,在桃院第48法庭進行言詞辯論程序時,法官為詳查案情確保兩造權益,詢問原告訴訟的律師對聲明內容是否有修正之處,郭姓律師無法當庭確認,表示確認後更正,法官接著問郭律師當事人與原告是否與被告簽署他契約時,郭姓律師先稱確認後陳報,又補充強調法官尚未詢問相關薪資內容,但遭法官制止。
隨後,法官再詢問郭姓律師有關「薪資如何約定」時,郭聲稱「在書狀有寫啊」等語,並告知法官出處,法官為確保其真意,遂依其所述,請書記官將相關出處記明筆錄後,郭又繼續口頭補充,法官請郭稍候待法官向被告釐清時,郭竟無視法官訴訟指揮,逕自插嘴重複先前主張。
法官當庭警告郭姓律師,其行為已有妨害法庭秩序之情時,郭姓律師竟當庭回嗆法官,指法官未將其主張內容記明筆錄,法官於是諭知禁止其訴訟代理,並命其退出法庭,郭姓律師仍拒不退出,還逕自要求法官當庭確認並提供法庭錄音錄影,甚至法警聞訊前來請求郭離開法庭時,郭仍滯留法庭自言自語:「我回去就調錄音錄影光碟,並揚言告知司法院院長、政風」等單位。
法官當庭命其退庭,郭姓律師竟當庭向法官尋釁,強調有錄音錄影,法官三度請其退庭,郭姓律師竟仍誣指法官未讓其完全陳述且未記明筆錄,再次無視民訴法之規定,要求法官應逐字逐句記載其陳述內容,不斷回嗆法官相關訴訟指揮,經法警好言相勸,郭律師仍向法官當庭咆哮,還作勢衝向法檯,經法警攔阻,才悻悻然離去。
桃園地院裁定,綜觀郭姓律師開庭態度、行為及表現,姑不論其是否有失律師專業,其所為顯已藐視法官維持秩序之權,且嚴重妨害法庭秩序,故法院裁定禁止郭姓律師就該次言詞辯論期日之訴訟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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