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寧夏靈武馬家灘鎮的放牧區被光電板佔據。(圖/翻攝極目新聞,下同)
記者魏有德/綜合報導
寧夏靈武市14戶牧民指控,自家依法承包多年的放羊草原在未經同意的情況下,被地方自然資源部門轉租給光電站使用;法院雖一審判決牧民勝訴,要求撤銷行政回覆並重新查處申請,但判決生效近半年,拆除與處置工作仍未啟動。牧民表示,草原被鐵絲網圍住後無法再放牧,羊群被迫處置,生計陷入困境,而涉及政府部門使執行進度遲滯,引起外界關注。
《極目新聞》報導,11月20日,寧夏靈武市馬家灘鎮村民吳先生反映,他們14戶牧民有合法承包用來放牧的草原,2023年在未經農戶同意的情況下,卻被靈武市自然資源局承包給一家光伏發電公司,如今法院判決他們勝訴一年多,仍未解決實際問題。

據了解,牧民與鎮政府在八九十年代簽訂長期草原承包合同,家庭牲畜規模多在百頭以上。自2023年光電公司進場後,建設初期仍能在光電板下放牧,但完工後,整片區域便被鐵絲網封閉,放牧空間完全消失,部分牧戶只能賣掉羊群,靠打零工維持生活。
2024年4月,牧民向靈武市自然資源局申請立案查處,但同年8月收到的回覆稱「不存在違法佔地」。因認定事實不清、損害承包權益,14人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此時,自然資源局辯稱光電項目具備自治區備案、政府批准與草地審核同意書等合法手續,光電公司也強調,未違法佔地。
然而,銀川鐵路運輸法院的判決指出,被告未能證明涉案土地是否包含原告承包草原,也無法提供光電公司動工時的完整批覆與調查資料,對是否存在「未批先建」也未調查清楚。據此,法院裁定原行政回覆函「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應予撤銷,要求自然資源局重新處理查處申請。
牧民吳先生表示,一審勝訴後,自然資源局曾上訴又撤回,但判決生效近半年仍無進展,他們已向靈武市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卻遲遲未見結果。
對此,當地自然資源局相關負責人神隱,該局辦公室回應稱,需報市委宣傳部後方能接受採訪,代理此案的律師表達出不便受訪的態度。
靈武市法院執行局負責人回應,因案件涉及政府部門,執行節奏較慢,已向自然資源局發出通知,對方稱「需要向政府請示」,法院無奈表示,將再次請示領導並督促相關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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