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歲印尼少女「變老」4歲...來台打工14年 嫁給台灣郎露餡

▲印尼籍17歲少女變造大4歲生日闖關入境持3本護照入出境。(示意圖,與本案無關/ETtoday資料照)

▲印尼籍17歲少女變造大4歲生日闖關入境持3本護照入出境。(示意圖,與本案無關/ETtoday資料照)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一名年僅17歲的印尼少女為了來台工作,竟從19歲開始使用記載「假生日」的護照,在長達14年的時間裡,三度換照、共4度(8次)非法出入境,直到與台灣男友結婚面談時,才被承辦人員識破。全案曝光後,彰化地方法院近日審結,依4項《入出國及移民法》罪嫌各處拘役20天,合併判處拘役60天,她橫跨少女到輕熟女歲月的非法居留歷程才曝光。

根據法院判決, 陳姓少女為了符合來台工作資格,謊報年紀,申辦了一本比實際年齡老了4歲的護照,並於2011年4月20日,持護照從桃園國際機場入境台灣,當時年僅17歲的她假冒已21歲,開啟長達14年的非法居留歷程。檢調查出,陳女在台期間先後申辦了三本護照,全部記載相同的假生日,她持第一本假護照出入境3次,持第二本假護照出入境3次;持第三本假出境1次。

14年來,她共持這4本「假生日」護照非法出入境,每次都能順利通過機場查驗,全案之所以曝光,是因為她於2023年11月與台籍男友前往我國駐印尼代表處申請結婚面談時,承辦人員發現她護照上的生日與相關文件記載不符,當場查扣護照並通報移民署。

移民署彰化專勤隊調查後發現,陳女真實生日是1994年,但護照上卻記載1990年,明顯為求符合工作資格而造假。彰化地院審理時,陳女坦承犯行。法官審酌她國中畢業、家境貧寒,且犯後態度良好,依4個「未經許可入國罪」各判拘役20日,合併執行拘役60日,得易科罰金6萬元。

特別的是,法院未裁定將她驅逐出境,原因是她已與台籍丈夫結婚並育有子女,在台生活已建立緊密連結,為保障其家庭權,僅判刑而未驅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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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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