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盧秀燕普發4萬」2人移送 法官都不罰:言論自由

▲▼ 假訊息-網傳台中普發4萬元不實圖卡-中市府報警查辦-籲勿轉傳。(圖/台中市政府)

▲民眾轉貼「台中市長盧秀燕普發4萬」訊息,2人遭社維法移送,法院均不罰。(圖/台中市政府)

記者許權毅/台中報導

有陳姓民眾與洪姓民眾日前在網路轉發有關「台中市長盧秀燕普發4萬」相關圖文,結果遭社維法移送裁罰。台中地院認為,陳男是對公共議題發表意見,屬言論自由範圍。洪男張貼之內容,一般民眾會持保留態度,若內容屬實,民眾應樂見其成,若不實,民眾僅會惋惜,不會感到恐慌,均不構成社維法,均不罰。

移送指出,洪男於7月28日14時許於台中住處,上網瀏覽「理觀點Leo’sBlog」網站,以暱稱「洪中島」發表「現在台中大家都期待年底有四萬」,並附上圖片,該圖片有台中市長盧秀燕照片,並稱台中超徵120億,學者促還富於民,年終獎金普發四萬。

民眾截圖舉發洪男涉嫌造謠,認定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之「散布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洪男警詢時辯稱,留言不是自己的想法,只是在網路看到該圖片,信以為真轉貼。

中院認為,洪男未經查證轉貼,對施政者造成困擾,有欠思慮,但尚無證據顯示,洪男知道該訊息為不實。因中央政府是否普發1萬現金,喧騰一時,近日才定案,一般民眾對於該貼文大多持保留態度,不會輕易相信,況且內容若為真,民眾應該樂見其成,若不實,僅感到惋惜,不會有畏懼或恐慌之心理,難認有影響公共安寧程度,裁定不罰。

另名陳男遭移送指出,於社群媒體Threads上同樣發佈相同內容之不實貼文。陳男辯稱,支持該意見是因為盧秀燕曾同意中央普發1萬議題,既然台中有超徵,普發給市民也是合理。

中院認為,陳男是針對公共議題善意發表意見,並無散佈謠言,再者,雖民眾打電話給台中市政府或區公所詢問此事,也並非代表民眾有不安情緒,或僅是基於懷疑、好奇詢問,難認定有達到影響公共安寧,該貼文屬言論自由範圍,裁定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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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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