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印尼女子獨自在雇主家分娩,早產嬰未成熟喪命。(示意圖,翻攝自PAKUTASO網站)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北市印尼籍女子小美(化名)去年10月返台擔任看護,返台後發現懷孕仍持續工作。今年6月晚間突感腹痛,在雇主家中獨自產下一名早產嬰,卻未立即送醫,直至翌日雇主發現才送院,嬰兒因肺部未成熟不治。士林地檢署考量其孤立無援、不諳救護制度,又痛失愛子,予以緩起訴。
去年10月返台後,小美才驚覺自己已懷孕,但因經濟壓力沉重,仍選擇繼續工作。今年6月2日23時30分,她在雇主家中突感腹痛,孤身一人自行分娩,產下一名僅約32週的早產嬰。
然而,小美因不熟悉台灣救護制度,未能即刻送醫。直到翌日凌晨2時,雇主才發現異狀並通報119,母子一同送院。但為時已晚,嬰兒在2時37分經急救後仍宣告不治。換算起來,孩子自出生起僅存活3小時多,因肺部尚未成熟、大量羊水嗆入,最終離開人世。
檢警介入調查認為,小美行為涉及《刑法》過失致死罪,但情節尚非重大。檢察官認為,小美在異鄉缺乏支援,不懂緊急醫療資源,面對突如其來的分娩只能慌亂應對,加上每月僅領約2萬3千元薪資,需支付仲介費、生活費並寄錢回鄉,生活捉襟見肘,如今又痛失孩子,精神上已承受極大打擊。
暖心檢察官審酌小美坦承犯行、悔意明顯,並已撰寫悔過書,決定予以1年緩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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