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框全場」也不行!摩鐵硬上泥醉酒店妹 水電工付50萬換免囚

▲桃園市邱姓男子於2022年9月欲與前女友復合,卻罔顧法院核發保護令仍擅闖其租屋處,不顧其反抗仍應上性侵得逞。(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123RF)

▲陶姓水電工將泥醉的酒店小姐帶去摩鐵性侵遭判刑。(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123RF)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陶姓水電工去年深夜上酒店喝酒狂歡,與坐檯小姐小雪(化名)相談甚歡,最後豪氣喊「全場包下」要帶她去吃宵夜,不料才上車,小雪酒勁一湧全身癱軟,陶男色心大起,沒帶她去吃消夜,反直奔摩鐵,趁她醉得毫無反抗力時上下其手,甚至直接「做完全套」,小雪醒來後氣得怒告性侵,陶男趕緊拿出30萬元和解,法院審理後,依強制性交罪判刑2年、緩刑4年,但需繳20萬元給公庫,共花50萬換得免囚。

判決指出,去年7月25日凌晨,陶男到高雄某酒店消費,跟坐枱的小雪聊得很投緣,他「框」小雪全場帶她外出吃宵夜,結果小雪喝得太醉,兩人一上車就酒勁發作呈現泥醉狀態,陶男見有機有趁,直接把車開去摩鐵,趁小雪無力反抗時,對她性侵得逞,過程中,小雪曾虛弱哀喊「不要,我有老公」,仍遭硬上。離譜的是,陶男連應付的1萬5800元「S費」沒給,隔天小雪酒醒後怒報警驗傷,氣得提告性侵。

被告後陶男才驚覺惹下大麻煩,急忙掏30萬元與小雪私下和解,換來對方原諒。高雄地院審理時,陶男當庭認罪,因他無前科且已賠償,法官依強制性交罪判刑2年、緩刑4年,但附加條件是必須再繳20萬元給公庫、並完成120小時義務勞務,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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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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