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在台發展共諜組織!中華婦女聯合會前理事長無罪定讞

▲▼中華婦女聯合會理事長何建華。(圖/記者孫于珊攝)

▲何建華遭控違反《國家安全法》等罪,獲判無罪確定。(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中華婦女聯合會前理事長何建華以及秘書包克明,被檢方指控,涉嫌收受大陸資金在台發展共諜組織,也涉嫌免費招待民眾到大陸旅遊,因此依照違反《國家安全法》提起公訴。一審判決部分免訴、部分無罪。上訴二審則將免訴部分也改判無罪。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仍判決2人無罪,全案確定。

檢方接獲檢舉,指稱何女擔任理事長的「中華婦女聯合會」,以「2019金廈+鼓浪嶼+永定土樓、古田文化交流之旅」名義,在2019年12月18日至22日間,帶10餘名陸配到金門、廈門旅遊,由於時值選舉敏感期間,檢方依照違反《選罷法》規定,對何女等人提起公訴。但一二審均判決無罪。

另外檢方也指稱,具有陸配身分的何女,疑似收受大陸方面資金,在台灣發展共諜組織。檢方認為,何女除了蒐集法輪功等團體在台灣活動訊息以外,還在2019年總統大選前,發動人頭陳情抗議,營造當時的總統候選人蔡英文學歷造假的問題。

檢方還指控,何女從2017年5月起,就透過大陸對台灣的統戰機構「中華全國臺灣同胞聯誼會」,收受大陸情報單位的資金,發展共諜組織。因此檢方依照違反《國家安全法》提起公訴;另外檢方也針對金門廈門旅遊部分,一併追訴。

案件進入法院審理後,一審法院認為招待旅遊的部分已經起訴並判決無罪,因此這部分改判免訴。至於發動人頭陳抗、收受大陸資金等部分,則因查無實證,判決無罪。案件上訴二審,高院也認為陳抗、收受部分仍無罪,另外一審免訴的招待旅遊部分,範圍須重新調查審視,最後高院認為這部分需實質審理,但實質審理的結果,也是判決無罪。

即便全都判決無罪,檢方仍執意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審理後,全案於26日宣判,最高法院駁回檢方上訴,全案無罪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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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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