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拚明修《核管法》讓核電延役 綠轟:又要表決前才有最終版?

▲朝野協商核管法修法沒有共識,最快將於明天表決。。(圖/立法院頻道)

▲朝野協商核管法修法沒有共識,最快將於明天表決。(圖/立法院頻道)

記者鄭佩玟/台北報導

核三廠2號機17日即將停機解聯,走入「除役」階段,等於宣告台灣發電進入「零核」狀態,在野黨日前提案修法,要讓核三廠延役。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召委葛如鈞今(12日)召集朝野協商《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修正草案,即便還沒進入逐條討論,但朝野無法達成共識,葛最終宣布將草案送院會處理,最快明拚三讀。綠委吳沛憶抗議,核電延役應符合社會共識、核廢料處置有解方,難道在野又要等投票時才生出最終版本嗎?

依現行核管法第六條規定,核電廠完成興建作業後,經營者申請運轉執照,取得運轉執照,機組正式運轉;機組運轉四十年須繼續運轉,經營者應依規定申請換發執照;而依「核子反應器設施運轉執照申請審核辦法」第十六條規定,期滿仍須繼續運轉者,經營者應於執照有效期間屆滿前五年至十五年,填具核子反應器設施運轉執照換照申請書,報請主管機關審核。而目前國內核一、二、三廠各部機組,均已超過法規規定換照申請期限。

因此國民黨立委提出《核管法》第六條修法,總計有14個版本,均聚焦於經營者於執照有效期間屆滿前向主管機關申請換發執照;經主管機關確認核子反應設施安全無虞時,得繼續運轉。藍委指出,希望讓核電廠延役條件保持彈性,而且就算修法通過,仍要由台電公司提出申請延役,並經核安會審查才能延役,核廢當然也要處理。藍委強調,方向都是為放寬核電廠延役申請條件及再運轉執照年限,例如可在核電廠執照到期前提出延役申請,運轉年限得延至60到80年不等。不過直到協商當下,藍委都沒有整合出一套版本。

藍委翁曉玲表示,從國際趨勢來看,都會回到核電作為主要能源選項,對台灣來說,民進黨執政下漠視民意,高達六、七成民意都支持核電,加上台灣替代能源根本趕不上原預期目標,核三廠除役後,火力發電高達八、九成比例,核電廠安不安全呢?核安會都有善盡監督之責,核電廠沒有出現過維安狀況,都是在安全條件下發電,至於說延役代表未來沒有任何把關?當法案通過後,核電廠可以延役的重要條件就是核電廠要安全無虞,才能運轉,萬一有設備老舊的問題當然是不能給執照!

不過綠委吳沛憶則質疑,協商還是應該要有底版,但藍委所有版本中落差很大,例如說要延役的時間到底是多少年?民眾黨版本是十年,翁曉玲版本是四十年,藍委邱鎮軍的版本是無上限的延長!今天的協商到底是哪個內容?根本沒有底版,她可以理解想修法的委員們,但今天究竟在協商哪個呢?到底是要幾年?不知道如何討論。難道又是明天院會幾分鐘前才丟出來最終版本嗎?延役跟再運轉落差很大,對台灣影響很大、要評估的東西都不同。

葛如鈞則稱討論已經兩輪,沒有正式回應,遭吳沛憶砲轟「協商不是過水!」連是哪個版本都不能在協商中說清楚嗎?針對立委推動修法,核安會主委陳明真說,核安會是核能安全主管機關,對於修法尊重立法院的決定,核安會沒有特別的立場。

經濟部常務次長賴建信說明,國家推動二次能源轉型,以多元綠能、深度節能、強化電網韌性、科技儲能為主軸,也公布淨零碳排路徑圖,現在依照路徑圖來實施;對於未來人工智慧(AI)與綠能需求,經濟部與台電公司都有詳細規劃過,會加速來趕辦;目前電力的排碳係數每度低於0.5公斤,這是低於之前表現的狀況。

賴建信指出,針對目前大家關心,5月17日之後核能機組若除役,用電可不可以穩定,其實,政府已有確實盤點,包括大潭7號機、興達新1號機、興達新2號機、台中新1號機今年將陸續加入供電,所增加的電力遠比除役的電力還高。

賴建信說,過去經濟部依規辦理、搭配核安會監管,確保核能安全,但過去很長一段時間,對於核廢料的處理,花費相當多的時間,因此經濟部認為應予以正視核廢料的處理,建議必須在技術面穩定、有序地推動,同時確保核能安全、核廢料可以處理、社會有共識等情況。

最終,葛如鈞表示協商沒有共識,宣布將草案送院會處理。修正草案最快13日拚三讀。

06/17 全台詐欺最新數據

更多新聞
561 2 4721 損失金額(元) 更多新聞

※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分享給朋友:

追蹤我們: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