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秋遠稱「私生子」為受精卵 9年前文章露玄機

▲▼律師呂秋遠。(圖/翻攝網站/宇達經貿法律事務所)

▲律師呂秋遠。(圖/翻攝網站/宇達經貿法律事務所)

記者葉國吏/綜合報導 

律師呂秋遠因私生子風波成輿論焦點,女律師李怡貞今(6)日凌晨於臉書分享呂秋遠9年前舊文,並直言對其早期言論感到矛盾,並批評當前事件中雙方的處理方式可能對孩子造成長遠影響。

▲▼李怡貞。(圖/翻攝臉書/女人大律師李怡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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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怡貞貼出多年前呂秋遠的文章。(圖/翻攝臉書/女人大律師李怡貞,下同)

李怡貞在文中提到,針對昨日流出的錄音檔,她對呂秋遠在與生母協商過程中以「受精卵」代替「小孩」的用詞感到不滿,認為這對生母而言是一種羞辱。她指出,呂秋遠早期的文章雖展現誠實,但因內容過於媚俗,可能讓人忽略其中的真實意圖,甚至讓生母在「粉紅泡泡」中失去判斷力。

▲▼李怡貞。(圖/翻攝臉書/女人大律師李怡貞)

在回應事件時,李怡貞也提出對婚姻與責任的看法。她認為,無論是否因懷孕而結婚,既然選擇了婚姻,就不應使任何一方成為「偽單親」的狀態。她批評部分人將婚姻視為利益最大化的工具,尤其在財務改善後迅速翻臉離婚,這種現象令人痛心。她強調,婚姻的核心應是責任與真心,而非僅僅建立在激情或物質條件上。

李怡貞在文章中提醒,若沒有感情基礎,應確認彼此對關係的期待是否一致,特別是對開放式關係的接受程度。她強調,無套行為可能導致對方失去追尋幸福的機會,而不負責任的態度只會加劇問題。她呼籲雙方在爭端中應以孩子的福祉為優先,因為「受苦的永遠是孩子」。

▲▼李怡貞。(圖/翻攝臉書/女人大律師李怡貞)

此外,李怡貞引用呂秋遠2016年的臉書文章,進一步剖析其對婚姻與家庭的觀點。呂秋遠當時表示,懷孕不一定要結婚,尤其在不熟悉對方的情況下,婚姻可能帶來痛苦。他主張「幸福的單親比不幸福的雙親更好」,並提醒在決定生育前,應有足夠的經濟能力獨自撫養孩子。文章中亦提及婚後支出不平衡等問題,呂秋遠認為誠意常與金錢掛鉤,並警告因懷孕或其他外在因素逼婚,可能導致未來的逼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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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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