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宥寧、黃資真/台北報導
新北市淡水區去年1月21日晚間發生一起嚴重車禍,20歲江姓男子騎車行經學府路30號前,當場將正在穿越馬路的63歲吳姓男子撞飛,造成吳男重摔在地,送醫救治後因中樞神經系統功能受損,致四肢癱瘓臥病在床。士林地院24日開庭,江男懊悔道歉,律師則表示江男僅20歲出頭,盼對方能夠給一次改過的幾會,請求輕判。
▲淡水20歲江姓男子撞癱63歲路人。(圖/記者黃宥寧翻攝,下同)
本案發生在2024年1月21日晚上10時6分,江男騎乘機車沿淡水區學府路沿東北往西南行駛,行經該路段30號前,未注意車前狀況,當場撞上走在行人穿越道上的吳男,致吳男被撞噴在地,救護人員獲報到場緊急將吳男送醫救治,然因受有創傷性蜘蛛網膜下出血、硬腦膜下出血,造成中樞神經系統功能受損四肢癱瘓,無法行走。
警方到場酒測,測得江男酒測值為0。士林地檢署認為他行經行人穿越道未暫停讓行人先過,疏於注意車前狀況貿然前行,依過失致重傷害罪起訴。
士林地院於本月24日召開準備庭,目前在陸軍服役的江男表示對不起吳男,希望可以和解,律師補充說明江男的父母願意擔任連帶保證人並賠償450萬,盼考量江男僅20歲出頭、當兵生活不富裕,能夠和解;吳男家屬也向法官表示,希望下次可以開庭調解,因此法官庭後擇日另訂調解庭。
淡水分局呼籲,2024年告發取締汽機車未禮讓行人共計817件,提醒駕駛人行經路口與行人穿越道時,應減速慢行、禮讓行人優先通過,維護行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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