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歲女師樓梯間戰人夫!互傳性愛照還找3P 要賠正宮45萬

▲▼正妹,妹子,失戀(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國小女師和人夫樓梯間激戰還大玩SM,鹹濕對話曝光。(示意圖,和當事人無關/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記者郭玗潔/嘉義報導

一名人夫偷吃25歲國小女老師,兩人傳訊大聊SM等性愛過程,人夫更盛讚女師是「口交小公主」、「覺得很爽、尤其是妳跪在樓梯上幫我」,並相約下次找別人一起多人運動。後來人夫因中風住院時,正宮在病房質問人夫外遇一事,人夫也當場交出他和女師的偷情對話,正宮隨即拿證據將女師告上法院。嘉義地院審理,判女師侵害配偶權,要賠45萬。可上訴。

正宮指控,她在去年1月25日發現丈夫偷吃女老師,兩人用Line頻繁討論情色話題、互傳性愛照,至少發生3次性行為,甚至相約參加雜交派對,已嚴重破壞她的婚姻,依法向女老師求償100萬元。

正宮拿出丈夫和女師的對話為證,包含女師說「我發現好像喜歡在樓梯,小空間的感覺」、「壓在牆邊或牆角的感覺就很棒」,兩人還討論「昨天打打跟強制高潮比較多」、「妳沒發現我們花了多少時間讓妳習慣有東西X進去嗎」、「在見面前在浣腸就可以了」、「上次的皮鞭拍得還不錯」。

人夫也表示「所以妳還是口交小公主的意思」、「我是覺得很爽啦,尤其是妳跪在樓梯上幫我的時候」、「我們每次見面我都有X呢」、「而且每次都X在妳身體裡面呢」,兩人更討論「我跟他說我們在找第三個人玩。他說他有興趣」、「所以找到要訂哪間了」、「○○百貨,它有陽台」、「然後在旁邊看妳被別人玩,我覺得可以」、「當妳被別人玩完以後,再來秋後算帳」。

全案審理時,女師辯稱不知道人夫已婚,不過法官不採信她說詞,指出女師曾傳訊息表示人夫「回家也不能講電話」等語,可見知道人夫有家室所以不方便,仍多次在旅館房間和人夫進行性交、肛交、SM等行為,並多次傳送裸露的照片給人夫,已侵害配偶權,審酌正宮年約49歲,女師約25歲、雙方財力等一切情狀,判女師要賠45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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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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