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新聞「國軍女士官下海」喊:重建831 男遭判刑再賠1萬5

▲▼             。(圖/記者黃宥寧翻攝)

▲黃姓男子轉貼「國軍超正女士官下海了」新聞又留言,挨告慘賠。(資料照/記者黃宥寧翻攝)

記者郭玗潔/台中報導

台中黃姓男子轉貼「國軍超正女士官下海了」新聞到社群論壇,留言說「直接重建831(軍中樂園),光明正大的賣還能報效國家」,遭該名被指涉的女士官告上法院,豐原簡易庭審理,刑事上依犯公然侮辱罪,處黃男拘役20日,可易科罰金2萬元,民事訴訟還要再賠女士官1萬5千元精神撫慰金。可上訴。

2022年11月匿名爆料人在臉書《靠北長官2022》PO文,指苗栗頭份鎮第一後備部隊訓練中心有名外型亮麗女士官,使用包養網站刊登交友資料,從事賣淫行為,每次性交易價碼為6千元,還附上疑似女士官與男客接洽問答的訊息,遭到多家媒體報導。

▲▼  李語涵  。(圖/記者黃宥寧翻攝)

一名黃姓男子看到新聞後,於同年月11日凌晨4時42分許,將標題為「國軍超正女士官下海了!魚訊叮嚀『戴套套唷』,長相價碼全曝光」的新聞轉貼到「巴哈姆特論壇」,並留言說「留著啊,既然他們姊妹喜歡這樣,直接重建831,光明正大的賣還能報效國家」。

該名被指涉的女士官看到文章,認為黃男轉貼、留言和她有關的新聞,影射她有做性交易,對他提出刑、民訴訟。刑事上豐原簡易庭僅引用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記載,判定黃男犯公然侮辱罪,處拘役20日,可易科罰金2萬元,女士官又提出民事訴訟,向黃男求償5萬元。

全案審理時,黃男表示他只針對他人轉貼新聞內容回覆,刑事部分他也已上訴。不過豐原簡易庭認為,黃男的留言含有貶損他人名譽、人格、社會評價之意,被指涉人會感到難堪,判他要給女士官1萬5千元精神撫慰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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