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罩令後天全面解除!疾管署公布新須知 6情況進醫院仍「建議戴」

▲▼醫院口罩禁令將於5月19日鬆綁,強制戴口罩規範全面解除。(圖/讀者提供)

▲醫院口罩禁令將於5月19日鬆綁,圖為台大醫院告示要求入院戴口罩。(圖/讀者提供)

記者洪巧藍/台北報導

因應新冠疫情而實施的口罩令將於5月19日全面解禁,去醫療院所也不用再強制戴口罩。疾病管制署今(17)日發布「防範呼吸道傳染病,民眾進入醫療照護機構佩戴口罩須知」提供民眾參考,到醫療院所時有6類情況,還是「建議」戴口罩。

國內強制戴口罩規範自2020年12月1日起實施,經過多次放寬,現行僅剩醫院、診所、一般護理之家、老人福利機構等處持續列為「應佩戴口罩場所」,考量國內疫情狀況,疾管署決議「為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進入醫療(事)機構、老人福利機構應佩戴口罩」公告於本(2024)年5月19日停止適用,醫療照護機構調整為「建議佩戴口罩場所」,也就是說,強制口罩規範於周日就全面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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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管署今日表示,為防範呼吸道疾病於機構內傳播,自本年5月19日起調整民眾進入醫療照護機構配合佩戴口罩建議,並製作「防範呼吸道傳染病,民眾進入醫療照護機構佩戴口罩須知」,提供民眾及醫療照護機構使用。民眾於醫療照護機構建議應佩戴口罩的情境如下:

一、有疑似/感染呼吸道傳染病(如:流感、COVID-19)或出現發燒、呼吸道症狀(如:流鼻水、咳嗽或打噴嚏)時,非必要請避免進入醫療照護機構;如有必要進入,於有症狀期間及症狀緩解後5日內,應佩戴口罩,並遵循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及落實手部衛生。

二、過去一週內曾與感染呼吸道傳染病患者有密切接觸,進入醫療照護機構應佩戴口罩,並遵循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及落實手部衛生。

三、本身為免疫力低下(如:移植或血液腫瘤等病人)或是具有其他流感、COVID-19重症高風險者,進入醫療照護機構應佩戴口罩並落實手部衛生。

四、探視或照護疑似/感染呼吸道傳染病患者時,應佩戴口罩並落實手部衛生。

五、當醫療照護機構依社區疫情及機構內傳播風險評估,規範應佩戴口罩之管理措施時,應依醫療照護機構規定佩戴口罩。

六、當國家防疫政策或主管機關規定醫療照護機構應佩戴口罩之管理措施時,應依政策規定佩戴口罩。

疾管署提醒,呼吸道傳染病感染者可能症狀不明顯或生病前即有傳染力,且您不一定知道與您接觸的人是否可能會因為感染流感、COVID-19等呼吸道傳染病而有嚴重的病情,進入醫療照護機構佩戴口罩遮蓋口鼻,可以防止呼吸道分泌物散播。

2歲以下嬰幼兒或因身體、心理等因素未能佩戴口罩之民眾,於咳嗽或打噴嚏時,應使用衛生紙遮掩口鼻,使用完畢後將衛生紙丟進垃圾桶,並執行手部衛生,降低傳播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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