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警抄賭「小隊長竟在場」 關鍵時序表+畫面出爐

記者白珈陽/台中報導

台中市霧峰警分局近日執行一起網路博弈案,搜尋犯嫌據點時赫見該分局的林姓小隊長也在場,但帶隊搜索的另名小隊長,竟等林騎車離去後才進去逮人。針對此動作,霧峰警分局今(12)日解釋,在執行搜索前,由先遣人員到場勘查,但現場沒有可供警方監控的處所,先遣人員遂返回分局報告狀況,再由隊長下令出發搜索,未因林員在場而中止行動。

▲▼             。(圖/記者白珈陽翻攝)

▲霧峰警分局今天給出9日當天,林姓小隊長以及分局人員的行蹤時序表。(圖/記者白珈陽翻攝)

霧峰警分局與刑事局中打9日執行網路博弈案,被爆出3名帶隊搜查的小隊長在一開始搜索時,發現同單位的林姓小隊長竟也在屋內,但他們未當場揪出林姓小隊長,反而放他騎車回到分局內,離開後搜查人員才又返回民宅逮人,引發外界質疑是否涉及包庇、洩密?

對此,霧峰警分局今天給出時序表,表示先遣人員前往現場勘查,期間疑似看到林姓小隊長,但現場無處可供監控,先遣人員旋即返回分局報告現場狀況,隊長下令出發搜索,未因有疑似林員在場而中止行動,搜索過程中也未見林員在場。

根據警方提供的時序表,林姓小隊長於9日下午2時18分離開分局,2時23分抵達犯嫌據點;分局先遣人員下午3時40分出發,3時43分發現疑似林姓小隊長在現場,3時49分先遣人員返回;林姓小隊長3時50分也離開現場;先遣人員3時53分返抵分局回報現場狀況;林姓小隊長3時50分返抵駐地;分局4時06分出發執行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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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警方提供的時序表,林姓小隊長於9日下午2時18分離開分局(圖上騎機車者);分局4時06分出發執行搜索(圖下) 。(圖/記者白珈陽翻攝)

▲▼             。(圖/記者白珈陽翻攝)

最後警方順利逮捕林姓嫌犯(38歲)、查扣現金300萬元、筆電、K菸548支。

霧峰警分局指出,林員當天配合他單位執行專案勤務,從未經手本案,且清查相關執行搜索勤務人員的LINE、IG、FACETIME、MESSENGER、電話通聯等均未有與林員對話或簡訊紀錄,林員對本案搜索時間、地點完全不知情,未有洩密情形。

霧峰警分局說,經查林員因偵辦案件與嫌犯接觸後相識多年,知悉嫌犯為特定交往對象,仍經常前往該處所卻未向本分局報告,顯見過從甚密;林員勤務時間擅自離崗,除違反勤務紀律外,同時非因公涉足不妥當場所,並與經營職業賭博業者接觸交往,違反警察人員與特定對象接觸交往等相關規定,就其整體違失合併考量其行政責任,加重處分,予以記一大過懲處,並調整服務地區及改調行政警察職務。

霧峰警分局表示,林員搜索當天曾前往該處所,是否涉及相關刑事責任目前尚調查中,如查證屬實,本分局絕不護短,嚴懲以待,將依法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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