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漢持30cm長刀隨機追砍3騎士 「殺人未遂」判刑6年定讞

▲持菜刀砍殺3民眾柯男當場遭熱心民眾壓制,警方訊後依法移送。(圖/記者張君豪翻攝)

▲持菜刀砍殺3騎士,柯男遭判刑定讞。(圖/記者張君豪翻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台北市信義區去年發生一起恐怖的隨機砍人事件。酒醉的柯姓男子拿出長達30公分長的菜刀,在街頭上隨機追砍機車騎士與乘客,總計砍傷3人,其餘騎士見狀聯手制伏男子。最高法院審理後,依照「殺人未遂」罪將男子判刑6年定讞。

判決指出,有毒品前科的柯姓男子(53歲),居住在台北市信義區中坡南路某水果攤樓上。案發於去年7月,晚間7時許,路上正是車水馬龍的時候,但柯男因為在附近的小吃店喝了酒,心生不滿,竟返回租屋處拿出30公分長的菜刀。

柯男取出菜刀後站在馬路上,對著朝他騎過來的機車騎士就是一陣揮砍。一開始的60歲王姓騎士、50多歲侯姓騎士騎過柯男後,柯男竟從背後攻擊2人,還好2人沒有被拉下車,僅受輕傷。但之後的50歲的劉姓騎士就沒那麼好運,他看到柯男走近,禮讓行人優先,沒想到柯男竟說「算你衰(台語)」,隨即揮刀砍倒騎士;柯男不罷手,對著倒在地上的騎士左肩頸及身體刺擊、揮砍數下。

一旁的機車騎士趕緊上前聯手制伏柯男,倒在地上的騎士才倖免於難。警方隨後到場逮捕柯男,並對柯男酒測,發現柯男體內酒精濃度高達為0.63MG/L。而他供稱因為喝醉了酒,不知道發生什麼事,檢方對他聲請羈押獲准,最後依照「殺人未遂」、「傷害」等罪提起公訴。

一二審法院均認定柯男有殺人的不確定故意,成立殺人未遂罪,判刑6年。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6日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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