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虛幣遭詐騙百萬想討回!笨警當車手幫洗錢 判刑賠錢還被免職

▲彰化縣警局。(資料圖/記者唐詠絮翻攝)

▲彰化縣凃姓巡佐遭詐卻淪為取錢車手。(圖/記者唐詠絮翻攝)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彰化縣資深凃姓巡佐,誤落入投資詐騙陷阱投資上百萬元,卻急於將錢取回聽信對方說法,竟將帳戶提供給詐團洗錢使用,導致9位民眾遭詐近150萬元,自己雖拿回1萬7000元,卻不知已經淪為詐欺共犯,警方查出他提供帳戶,將他移送,法院判處2年9月徒刑,並賠償被害人上百萬,更遭記兩大過免職。

檢方偵查期間,凃男否認有詐欺犯行,他也不知道遭利用,直到帳戶遭警示,才知自己也被騙,據悉檢方傳訊後,他也有向好友說明此事,大家紛紛勸他第一時間就要報警,不應異想天開,想用「私了」方式解決,想吊出詐團成員,自己卻還得吃上官司。

判決書指出,凃男(55歲)於2022年7月間,加入自稱「蘇格蘭銀行經理」、「DR.KHUNG CHAN CHEE」(綽號老總)的詐欺集團,並提供4銀行帳戶給詐團使用,擔任取款車手,負責領錢交給楊男(已死亡)後,再將錢兌換成美金,轉帳至國外,以此製造資金斷點,掩飾犯罪。

有9名被害民眾從2022年7月21日至9月12日期間,落入該詐團陷阱,轉帳 5000元至25.5萬元不等到凃男提供的4個帳戶中,凃男再持提款卡,依次領出詐款給楊男,凃男獲取1萬7千元報酬。後來被害人驚覺受騙報警,警方調閱監視器查緝,沒想到領錢的竟是自家人。

法官審理時認為,凃男身為警察,對於現今詐欺猖獗的狀況應該非常清楚,明知詐欺集團犯罪危害民眾,為政府嚴加查緝並加重刑罰,雖未親自實施詐騙行為,但提供帳戶轉帳、擔任車手提領贓款等行為,已屬詐欺集團共犯,審判中坦承犯行,並與被害者達成百萬賠償和解,全案依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共9罪,分處1年2月至1年7月不等徒刑,合併應處2年9月徒刑。

據悉,凃男從警超過30年,從警期間表現優異,卻因誤信網路假投資虛擬貨幣,損失超過百萬元,又急於將錢討回,又落入詐團詐術,提供帳戶供虛擬貨幣投資獲益使用,未料這些金錢都是被害者匯款。

彰化縣警察局表示,當年在偵辦詐欺案件時,發現凃姓員警自2022年7月起,因投資虛擬貨幣遭詐騙集團實施詐欺蒙受經濟損失,後又因提供帳戶,遭詐騙集團利用作為人頭帳戶涉案,主動介入調查,並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凃員經移送地檢署後,本局斷然將凃員予以一次記二大過免職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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