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分300億資產!張榮發長子挨告利益輸送 北檢黑金專組查背信罪

▲▼律師林文鵬代表股東控告長榮海運董事長張國華等10人違反《證交法》。(圖/記者劉昌松攝)

▲律師林文鵬日前代表股東控告長榮海運董事長張國華等10人違反《證交法》。(資料照/記者劉昌松攝)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長榮海運小股東質疑,長榮集團家族大哥張國華為首的董事會,向巴拿馬長榮公司購買多筆股權及不動產,未經過合法簽約,恐造成全體股東近300億元的損失,小股東委託律師林文鵬向北檢告發張國華等10名長榮海運董事,涉嫌違反《證交法》特別背信、非常規交易等罪,並將舉發追查鉅額洗錢流向,而台北地檢署已指定由檢肅黑金專組分案偵辦。

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2016年初過世後,留下遺屬交代家產與家業分配,隨即引起遺囑真偽的爭議,雖經法院送鑑定筆跡後判決遺囑有效,但大房長子張國華與老臣為首的「哥哥派」,與大房二子張國明、三子張國政、二房獨子張國煒等人代表的「弟弟派」,卻爆發經營權爭奪戰。

兄弟之爭在2022年告一段落後,集團「起家厝」由大哥張國華主導,並逐步擴大海運版圖,近日更陸續取得大量海外資產,其中不少動產與不動產來自獨立公司「巴拿馬長榮國際有限公司(EIS)」。

小股東委託律師林文鵬3月25日在北檢遞狀時強調,眾所周知,長榮總裁張榮發指定由張國煒接班,巴拿馬長榮的董事長應該是張國煒,巴拿馬長榮董事會也選出張國明擔任常任董事。

林文鵬質疑,如果長榮海運沒有跟合法的巴拿馬長榮代表人進行交易,這樣交易無效將造成接近3百億鉅額損失,都是股東承擔,況且是關係人交易,用公眾資金來買私人資產,有沒有合法合理評價,有沒有利益迴避,都是長榮海運股東所在意的。

林文鵬表示,股東要控告包括董事長張國華在內的10名長榮海運董事,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非常規交易及特別背信罪,同時也將向台灣、新加坡、英國、巴拿馬等國洗錢防制單位檢舉,要求追查這些交易鉅款流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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