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林茶室疑食物中毒害1死!北市衛生局已接獲5例通報 業者暫停營業

記者趙于婷/台北報導

新北市有2位民眾在22日中午食用寶林茶室供應餐食後,陸續發生噁心、腹痛及腹瀉,其中1人死亡。台北市衛生局表示,今陸續接獲北醫附醫、新光醫院及三軍總醫院通3名民眾分別於3月19日及3月21日於同餐廳用餐後,同樣發生噁心、嘔吐及腹瀉等症狀,截至目前已通報5例不適,現場檢查發現碟盤疑似有蟑螂排泄物等缺失,已命業者暫停營業。

▲▼遠百信義A13寶林茶室公告,今、明兩天消毒,暫停營業。(圖/記者張乃文攝)

▲寶林茶室爆發疑似食物中毒害命疑雲。(圖/記者張乃文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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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衛生局食藥科科長林冠蓁指出,衛生局於113年3月26日陸續接獲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新光醫院及三軍總醫院通報民眾3人分別於3月19日及3月21日於同餐廳用餐後,也發生噁心、嘔吐及腹瀉等症狀,已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1條立即命業者暫停作業、停止供應餐點。

林冠蓁也提到,接獲通報隨即在同日(3月24日)前往案內餐廳現場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進行衛生稽查,同步啟動疑似食品中毒調查,截至目前接獲通報5人。

林冠蓁進一步說明,衛生局在餐廳現場查有未提具員工健檢資料、碟盤疑似有蟑螂排泄物、刀具夾放於流理台等3項衛生缺失,已命業者於113年3月27日前限期改善,屆期複查如不合格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處6萬元以上罰鍰。

另醫院及衛生局也已採集病患及餐廳環境檢體、工作人員手部檢體,要判定是否為一起食品中毒案件,須待醫院採集的人體檢體及衛生局採集的環境及手部檢體結果出爐(時間約2週),進行綜合研判,如屬食品中毒案件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規定,可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如屬情節重大足以危害人體健康之虞,移請檢調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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