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章卡拉OK屋主遭連坐罰24萬 法官撤罰批官員不分青紅皂白

▲卡啦OK,卡拉OK,KTV,麥克風。(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台北市府取締違規營業的卡拉OK,連坐裁罰店面共有屋主,被法官撤罰指責不分青紅皂白。(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台北市政府前年(2022年)取締張姓男子違規經營卡拉OK,由都市發展局開罰12萬元並限期改善,張男繳錢但依然故我,都發局2度開罰時,將18名共同持分屋主連坐處分,合併罰鍰24萬元,其中1名劉姓女子不服,提告主張無權過問他人違章行為,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指責官員不分青紅皂白、恣意裁罰交差了事,判決撤銷都發局本件對共有屋主的連坐處罰,可上訴。

判決指出,本案源於台北市府商業處前年3月8月現場訪查發現,萬華區和平西路三段1間5層樓建築的1樓,依使用執照核准用途可開設店鋪、餐廳等供不特定人餐飲,且直接使用燃具的場所,但張男經營卡拉OK,屬於供娛樂消費,且處封閉或半封閉場所的視聽歌唱業,張男擅自變更用途未經核准,構成違章行為。

商業處移請台北市府都市發展局處理,開罰張男12萬元並限期文到次日起30天內,須依原核准用途使用或補辦妥變更使用執照手續,逾期將連續加重處罰,張男繳清罰鍰,但卡拉OK照開不誤,同年8月間被商業處複查發現沒改善,再度移請都發局處理。

▲▼台北市政府傳出有人受傷,北市府外觀,台北市政府外觀。(圖/記者黃彥傑攝)

▲台北市政府大樓外觀。(圖/記者黃彥傑攝)

都發局認為第1次開罰時已副本抄送這間店面全體持分屋主,明白要求應善盡建築物合法使用及管理維護責任,屋主們卻坐視張男繼續違章,因此除2度開罰張男,另將18名共同持分屋主連坐處分,一併罰鍰24萬元並限期改善。

劉女提起訴願抗罰被駁回,改提本件行政訴訟,主張自己只是該店面共有人之一,無權要求張男停業,她已將都發局的要求轉告張男注意,不應被連坐受罰。都發局強調開罰於法有據,符合維護建築物合法使用與構造、設備安全的公益目的。

法官審理認為,《建築法》雖規定建築物應依核定的使用類組使用,否則應申請變更使用執照,違者可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且逾期不改善可連續處罰甚至斷水斷電,但處罰對象應以實際違規人為準,而非直接連坐處分使用人與所有權人。

▲▼男子在法庭刺死法官被判死刑(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法官在判決書中指責台北市府都市發展局連坐裁罰屋主,是不分青紅皂白、交差了事。(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法官指出,這間店面除張男經營內有7間包廂的卡拉OK,其餘空間區隔成多個獨立單位各自營業,屬於各共有人分管狀態,都發局處罰的是張男違章使用行為,就應查明誰允許張男違規營業、誰管得動張男別再違章,「始為正辦」,但都發局卻回稱無法查證,還說若不依法裁罰,「我們就會被政風室查」。

法官指責都發局對這間店面全體共有屋主採取連坐處分,等於不分青紅皂白,「彷彿只要依照《裁罰基準》裁罰全部共有人,反正最後有人出面繳納罰鍰即可交差了事」,卻忽略依法應正確行使裁量權,更忽略如劉女等共有人,只是在同1間店面營生的業者之一,沒參與張男違規營業,也管不動張男。

法官查明,都發局本件的連坐裁罰,最後是由1名共有屋主繳清,代表張男違章行為與劉女無關,且都發局空泛認定事實、恣意裁罰,不僅違法也不能達成《建築法》管制目的,因此判決撤銷都發局本件對共有屋主的連坐處罰與台北市府駁回劉女訴願的決定,可上訴。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