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周3天告白鄰居女兒 單戀男一句「讓我親一下」被判4個月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台東吳姓男子對鄰居的女兒A心生愛慕,明知對方尚未成年且已經明確拒絕追求,仍自2022年10月初開始,以每周3天的頻率「告白」,不僅親密稱呼A女為「親愛的」,還曾在兩人獨處時說出「要不要讓我抱一下、親一下」等話。台東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吳男涉及反覆跟蹤、騷擾,影響到A女的日常生活,日前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跟蹤騷擾罪,判處有期徒刑4個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

▲▼女學生。(圖/CFP)

▲吳男想追求鄰居的女兒,被拒絕仍糾纏不休。(示意圖/CFP,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吳男與A女是鄰居關係,他明知A女未滿18歲,仍因心生愛慕展開追求,但被A女明確拒絕之後,他依舊不願意放棄,並自2022年10月初開始,以每周3天的頻率去找A女的父親聊天,再利用這個機會接近A女,親密稱呼對方為「親愛的」、「女朋友」。

此外,吳男還曾趁著與A女獨處的機會,向對方說出「要不要讓我抱一下、親一下」等話。A女因為不堪騷擾,才將這件事情告訴父親,並在父親的陪同下向警方報案。

吳男到案之後,對於上述行為皆坦承不諱。台東地院法官認為,吳男有賭博前科,因為愛慕A女,進而有意追求,卻不顧對方意願,為了達到目的反覆跟蹤、騷擾,反而讓A女心生恐懼且影響到日常生活,行為實屬不該,考量到他的犯罪動機、目的、手段、犯罪所生危害、次數等因素,加上至今仍未與當事人達成和解或調解,最終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跟蹤騷擾罪,判處有期徒刑4個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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