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鄧木卿/台中報導
台中市文心路一處娃娃機,投幣後夾取的不是物品,反而是擲骰子賭博,民眾投入50元,依呈現的顏色可換取500元至2萬元不等賭金,當場兌換,警方獲報前往搜索,查扣47台賭博式娃娃機,將林姓負責人和陳姓員工、劉姓賭客送辦。

▲▼台中警方查獲將娃娃機改裝成賭博式機台,查扣47台,逮捕3人。(圖/民眾提供,下同)

台中市警察局第六分局何安派出所日前獲報,文心路1間娃娃機店內設有賭博機台,該店家原本擺放的是合法機台,後來私自變更遊戲方式,但未重新申請評鑑,明顯違反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

該玩法是,賭客投入10元硬幣夾取機台內的骰子,當骰子正面出現某種顏色,就依不同顏色,兌換不同現金,且當場就可向員工兌換,如果投入50元硬幣,獎金更高,從500元至2萬元不等;另一種玩法是,賭客操作磁吸式取物爪夾出物品,若夾中某種特定物品,就有機會抽籤,金額從500至6000元不等。

員警喬裝賭客查證屬實,將39歲負責人林姓男子、員工20歲陳姓女子及31歲賭客劉姓男子移送法辦,現場查扣高達47台賭博機台及17萬餘元賭金,3人全依違反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及賭博罪嫌起訴在案。

警方表示,意圖營利,供給賭博場所或聚眾賭博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9萬元以下罰金;另外,未領有電子遊藝場業營業級別證,不得經營電子遊藝場業,依法可處行為人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50萬元以上、250萬元以下罰金。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