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技工承辦標案…竟涉索賄2萬餘元遭訴!公園處:積極配合調查

▲▼ 台北地檢署外觀            。(圖/記者黃哲民攝)

▲北檢今依貪污罪起訴黎姓技工。(圖/記者黃哲民攝)

文/中央社

台北市公園處黎姓技工108年間承辦青年公園維護標案,涉嫌向業者索賄2萬餘元。北檢今天依貪污等罪起訴黎男,公園處對此表示,會積極配合調查,並儘速行政懲處。

台北市公園處指出,民國108年10月間發現黎男有狀況後即調離職務,不再讓他接觸廠商,接任人員於同年11月即發現黎男錯估垃圾清運費用,當月立即將廠商溢領的24萬餘元追回。

公園處表示,會積極配合司法調查,儘速召開職工考核委員會審議行政懲處,最重可予以解雇。

全案起於,台北市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於106年至109年間辦理「106年度青年所所轄中正區及萬華區公園等委託維護管理服務」及後續擴充採購案,業者應履約內容為轄內各公園、公廁的環境清潔、垃圾清運等工作。

檢方指出,黎男於107年5月至108年10月間擔任青年所續約案監工人員,明知「108年青年所續約案」第5次契約變更僅「每月」增加垃圾清運1車次,卻於108年5月至10月計算及製作估驗計價表時,以「每日」增加1車次計算,讓業者溢領新台幣24萬8635元。

檢方表示,「108年青年所續約案」於108年8月起辦理第6次契約變更,增列「直飲台清潔維護」項目,黎男明知業者並未確實執行水壓穩定檢查、餘氯量檢測、排水時間檢測,且未登錄檢測數據,非但未依契約開罰,反而向業者索賄2萬7000元,業者殺價到2萬2000元,後因黎男被調職而未支付。

台北地檢署今天依刑法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行為要求賄賂罪嫌起訴黎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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