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隱瞞染病還買春 陸法官「不准離婚」還叫妻子去和好

▲▼沮喪,人妻,女人。(圖/CFP)

▲女子訴請離婚被駁回。(示意圖/CFP)

記者蔡紹堅/綜合報導

山東莘縣一名女子因為老公結婚之前隱瞞自己患有傳染性疾病的事實,婚後又對家庭不管不顧,還出軌又買春,向法院訴請離婚。不料,法院不只不准女子離婚,還稱兩人有重歸於好的可能,要求女子念及夫妻情份與子女成長,努力克服困難。

根據判決書,女子與老公在2018年相識並戀愛,於2019年登記結婚,生下了一名女兒。但結婚之後女子才發現,老公竟然隱瞞了自己患有傳染性疾病的事實。

同時,女子也指控,老公在婚後有出軌跡象,還會在外面買春,對家庭也不管不顧,導致夫妻感情破裂。

女子說,從2021年到2023年,雙方已兩年未見面,一直處於分居狀態,婚姻關係名存實亡,無和好可能,希望法院能判決兩人離婚,並讓自己撫養女兒,由對方每月支付撫養費。

女子的老公則不同意離婚,認為妻子想離婚是受到家人影響。但他也說,若真的要離婚,自己要撫養女兒,而且自己8萬元人民幣的債務要共同償還。

法院認為,女子沒有提供充分的證據證明兩人夫妻感情已經徹底破裂,而且夫妻雙方應珍惜家庭成員之間的親情,對彼此負責,對家庭負責,「夫妻間為生活瑣事發生爭吵是較為普遍的現象,關鍵是如何認識矛盾性質,在互諒互讓的基礎上理智解決問題。」

法院還提到,若兩人離婚,勢必會對女兒成長和學習產生不利影響。

法院並強調,女子如能念及與老公1多年的夫妻情份,念及對子女成長及生活的影響,共同努力克服當前婚姻家庭中出現的困難,還是具有重歸於好的可能。最終,法院判決女子不准跟老公離婚。

這起判決很快在網路上引起大量討論,許多大陸網友都覺得非常荒謬,認為法官的價值觀有問題,「無法理解,法官那麼喜歡感化,請自己獻身,不要強人所難。」「出軌、買春的要是法官的老婆,看他能不能念及夫妻情份,克服困難。」「這都不能判離婚,看誰以後還敢結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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