淫房東逼按摩「滿意退押金」 硬%嫩妹還狂辯:她嬌羞才抵抗

▲▼女人,哭。(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小柔與房東約在房間內退租點交,卻遭強壓性侵得逞,房東還不斷自認「小柔說不要是在撒嬌」,上訴求輕判。(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蔡怡萍/台北報導

女子小柔(化名)在新北某處租屋3個月後想提早退租,與葉姓房東約在套房內進行點交,葉男卻要求與小柔互相按摩、噁說「看妳服務決定退多少(押金)」,甚至不顧小柔正在生理期、強壓她性侵得逞,挨告後還強辯「小柔說不要是在撒嬌」,最高法院依強制性交罪判刑3年6月確定。

判決指出,葉姓房東自2021年4月1日起,出租新北一處出租套房給小柔,但小柔只住了3個多月因故想提早退租,雙方約在同年7月19日晚間在套房點交,但葉男進入房間後、不斷藉故製造與小柔的肢體接觸,先堅持替小柔按摩後,再向她說「換妳幫我按,服務的滿意度決定押金退多少」,但等小柔趕快按完想離開時,葉男卻突然將房間內的燈關掉。

小柔還在錯愕當中、就被葉男拉到床上,強壓並狂吻全身,小柔急忙說自己生理期中不方便,沒想到,葉男非但沒停手,更表示不信自己伸出手「檢查」,要硬上還數度不舉,重複強逼口交後性侵得逞。

小柔離開後,崩潰傳訊給朋友「我剛剛被房東強暴」、「我一直在抖」、「我真的快崩潰」、「覺得噁心」、「很想洗手漱口」、「連上廁所我也不敢」,發抖著由朋友陪同報警。

全案審理時,葉男辯稱小柔說自己生理期來是為了尊重他,而小柔肢體推拒或說「不要」等語,有時是女性在性行為過程中的自然反應,不能表示真實的意願,小柔沒有堅決反對,整個做愛過程認為她是自願的,雖然有說「哎呦、不要」,但說這句話的語氣,葉男表示他感覺是出於「羞澀」。

法官認為,2人只是房東和房客關係,且年齡相差24歲,先前僅在簽約時碰過1次面,並無特殊交情。葉男既然認知到小柔表達不願意,不能因「沒有堅決反對」而認為就是同意,審酌葉男從事金融業,須扶養母親及小孩等經濟狀況,依犯強制性交罪,處3年6月徒刑。

葉男上訴到最高法院,仍然強調他「認為」小柔拒絕的當下好像是撒嬌,也可能是雙方營造性愛情境,並非真的「不要」,法官不採信葉男說詞,僅為他主觀上認為小柔願意,因此駁回葉的上訴,判刑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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