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果誘「尿在嘴裡」!浴室傳怪聲 媽見9歲兒吃大哥哥氣炸

▲▼悲傷,男孩,背影。(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李男要9歲男童幫他口交,甚至要男童「尿在他嘴裡」,遭判刑4年2月。(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蔡怡萍/高雄報導

李姓男子在廟會活動認識一名男童後,用糖果飲料誘使懵懂的男童幫他口交,甚至在百貨公司的廁所內,要男童直接「尿在他嘴裡」。某次男童母親聽到兒子在浴室發出「乾嘔聲」,一看發現李男竟朝兒子做出不雅舉動,憤怒報警。法院審後依數條對兒童妨害性自主罪,判李有期徒刑4年2月。

判決指出,家住屏東的李男在2022年1月間的廟會活動中,認識了年僅9歲的男童,並展現出一副照顧他、陪他玩的大哥哥形象,接近男童生活,同年3至5月間,會拜託男童自拍裸露下體照片給他欣賞,並因故借住在男童高雄家中,以糖果、飲料等食物或遊樂為交換,趁與男童一起洗澡時要他口交,甚至帶男童到百貨公司打湯姆熊機台,男童表示想上廁所,李男就張口要男童「直接尿在他嘴裡」。

同年5月底李男再度借住男童家,並趁幫男童洗澡時,要求男童替他口交,男童發出不適的噁心嘔吐聲,其母親聽見後發現不對勁,前往查看才發現李男誇張行徑,氣得報警抓人。

檢方調查李男與男童的訊息對話,以及男童敵不過李男請求拍下的不雅照,依妨害性自主罪嫌起訴李男。

法官審理認為,李男坦承犯行,但未能與男童與其母親和解取得原諒,依照使兒童製造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罪、與未滿十六歲之人為有對價之性交罪、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子為性交罪,共3項罪名,處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2月,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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