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殤之柱」被當證物查扣 香港保安局長:不是因為臨近「六四」

▲▼香港「國殤之柱」(Pillar of Shame)。(圖/路透社)

▲「國殤之柱」雕塑。(圖/路透社)

記者蔡紹堅/綜合報導

香港警方5日將「國殤之柱」(Pillar of Shame)雕塑查扣,作為一起「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的案件證物。對此,香港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案件已進入法律程序,不便評論,但不是因為臨近「六四」而有特別考量。

鄧炳強在一個電台節目上指出,該起案件正在進行法律程序,不便評論,但警方查案是鍥而不捨,持續調查有無更多證據令檢控工作更有利。

鄧病強也強調,本次檢取國殤之柱,並非因為臨近六四而有特別考量。

▲香港保安局長鄧炳強。(圖/路透社)

▲▼香港新任警務處處長鄧炳強。(圖/路透社)

關於警方今年會否批准六四相關的公眾集會,鄧炳強說,會根據法律考慮,也會因應組織者有無能力控制活動不被人騎劫、活動主題是否違反包括國安法在內的法例等作出決定。

鄧炳強還說,法律保障市民集會遊行表達意見的自由,當局依法容許這些活動之餘要作出風險評估,經歷2019年黑暴後多了考量,針對遊行在有需要時要施加條件也是合理,避免有人騎劫活動。

鄧炳強更提到,「遊行是表達意見的方式,但有附帶風險,香港社會五光十色,可以用講座、記招、向議員申訴等方式表達,不一定要用有機會製造風險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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