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不成女主角還被詐60萬!精靈系女神怒告製作人 結果出爐

▲黎晏孜享受偽出國的氛圍。(圖/經紀人提供)

▲黎晏孜指控製作人余志賢沒房子卻稱已抵押,向她借錢60萬元周轉拍戲。(圖/ET資料照)

記者陳韻如/台北報導

有「精靈系女神」封號的藝人黎晏孜,2020年誤信男子余志賢要籌拍偶像劇《微笑HOUSE》,且已拿房子去抵押但缺現金周轉,黎女得知後大方借款60萬元,但卻意外發現余根本沒有房子可以抵押,於是找來朋友幫忙喬債,並對余男提告詐欺,結果余男不但被打到滿頭包,還遭法官判刑5個月,得易科罰金。

根據判決,獨角獸國際影音製作有限公司負責人余男,原本為戲劇的幕後工作人員,但他卻在2020年間以正在籌備偶像劇為由,向黎晏孜(本名李昀璐)表示,劇本已向文化部申請補助,若順利可以安排黎女擔任女主角,但是他已拿房子、車押去貸款,還需要資金周轉。

黎女得知此事後,立刻拿出現金40萬元、轉帳20萬元給余男,但事隔沒多久,她就發現余男名下根本沒有房子可以拿去抵押,驚覺受騙,立刻將余男約出來商討債務事宜,不料雙方卻談判破裂,黎女當下便帶著助理離開。

黎女離開之後,與黎女同行的楊姓等4名男子則留在餐廳,徒手圍毆余志賢,導致余的頭、臉與雙手等多處擦挫傷。余男事後控告黎女涉嫌教唆傷害,但檢方認為罪證不足,將黎女不起訴;至於動手的楊男等4人則被依傷害起訴後,一審各被判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現正上訴二審中。

黎女事後反告余男涉嫌詐欺,余男還一度傳拘不到,遭發布通緝被逮。檢方調查,余男的確有向文化部申請補助拍攝偶像劇《微笑HOUSE》,只是沒有通過審核,卻明知自己沒房子還佯稱有抵押問題,向人借錢60萬元得手,因此依詐欺取財罪提起公訴。

一審法官審理後,認為余男矢口否認犯行,且至今未與黎女達成和解,因此將他判刑5個月。不過,檢方認為判刑過輕,因此上訴二審,但二審法官近日審結,認為一審判決並無不妥,最終仍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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