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搜索前「急換手機」涉串證滅證! 雲林議長沈宗隆確定收押

 ▲雲林縣議會議長沈宗隆2度開羈押庭,裁定羈押禁見。(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沈宗隆因有串證之虞,被裁定羈押禁見,沈不滿再抗告被駁回。(資料照/蔡佩旻翻攝)

記者蔡佩旻、郭玗潔/雲林報導

雲林縣議會議長沈宗隆等人涉嫌收受達德集團賄賂,本月10日遭雲林地方法院裁定以交保候傳、限制出境。雲林地檢署檢察官13日以涉及重罪案,且串證及湮滅證據之虞,對議長沈宗隆、包商鍾慶郎獲交保部分抗告成功,兩人遭收押,沈提起抗告後20日被駁回。而高分院駁回抗告的主要原因,是沈在檢調搜索前頻頻打深消息,還緊急更換手機,疑與他人串供滅證。

雲林地檢署偵辦綠能弊案,達德集團於雲林設立風機發電,疑因尋求雲林縣議會議長沈宗隆及縣議員王又民、許留賓、黃文祥支持,協助達德集團向縣府取得相關公文,以工程款夾帶賄款方式,透過下包廠商、白手套,交付逾新台幣2600萬元。

沈宗隆遭收押後提起抗告,但台南高分院認為,沈宗隆、鍾慶郎雖否認犯行,但依據相關證人之證述,及卷附其他證據,並依原審所認諸情,已堪認被告二人涉犯檢察官所指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及被告鍾慶郎併涉犯商業會計法之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罪、一般洗錢罪等罪嫌,確屬重大,因此駁回抗告,沈確定遭羈押禁見,不得再抗告。

台南高分院指出,沈宗隆在檢警執行搜索、約談前,就開始警覺自己遭到司法機關調查,不只和相關證人見面以打聽消息,還在檢警發動搜索前更換手機,可見有勾串共犯、證人或湮滅證據的疑慮,尤其沈宗隆身為雲林縣議會議長,對於共犯和證人的影響力相當大,如果不羈押的話,可能會影響他人的證詞,判定他從16日起羈押2月,並禁止接見、通信合理,駁回沈的抗告,並不得再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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