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預警停飛遭罰鍰300萬並廢照 遠航提告抗罰願復飛求轉圜全落空

▲▼遠航董事長張綱維 。(圖/記者黃宥寧攝)

▲遠東航空董事長兼總經理張綱維 。(圖/記者黃宥寧攝)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遠東航空公司於2019年12月無預警停飛,時任總經理張綱維還託部屬公布「遺書」,引發員工與滯外旅客恐慌,交通部民航局指遠航未依法報准就擅自停業,將遠航廢照、註銷航權並罰鍰300萬元,遠航提告抗罰,聲稱有意願復飛,並以停飛公函未經公司董事會、股東會同意而無效為由,企圖爭取轉圜空間,但最高行政法院不買帳,今判遠航全部敗訴確定。

遠航在2019年爆發財務危機,同年12月12日派員參加民航局監控小組會議後,宣布隔天(13日)起無預警停飛,除發公函向民航局陳報「12月13日起暫停國內與國際定期與包機航線營運」、對內部員工宣達「12月13日起停止一切飛航營運。本公告視同資遣通知」,公司官網也公告「本公司因長期營運虧損資金籌措困難,將於12月13日起停航,造成旅客的不便,敬請見諒。」等語。

此外,時任遠航副總黃育祺在12日下午和民航局共同召開記者會,不僅再度重申「自108年12月13日起暫停營業」,時任遠航公關副總盧紀融還為神隱的張綱維公布親筆「遺書」,聲稱「公司也會做破產清算希望解決所有人問題…」等語。

民航局認為遠航無預警停飛,不僅造成上千位員工與500多位滯留國外旅客的恐慌、衝擊即將到來的春節疏運需求,更違反航空業者須先報准後滿60天才可停業的法律規定,因此依《民用航空法》裁罰遠航300萬元罰鍰,並廢止遠航的民用航空運輸業許可、註銷遠航獲配的所有航權。

▲▼遠航MD82型飛機450萬賣出。(圖/記者羅志華翻攝)

▲遠東航空仍試圖取回航空業執照復飛,但因欠稅被法拍名下客機抵債。(圖/資料照)

遠航提起訴願企圖挽救,都被駁回,因而針對罰鍰、廢照及註銷航權2項處分各提告抗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一審都判遠航敗訴,遠航上訴主張,當初只是要暫時「停飛」部分航線,不是永久全面「停業」,也有意願復飛,民航局的處分太嚴重。

遠航更聲稱當年陳報民航局的停飛公函,事先未經遠航董事會、股東會決議通過,因程序不合規定、應該無效,企圖藉此爭取轉圜空間。

法官審理認為,遠航在2019年12月12日就關閉售票系統,且向民航局陳報停飛的航線清單,就是當時遠航實際營運的所有航線,甚至表明無法派機將滯留海外的旅客載回,如今卻拿當年獲配航權但沒實際營運的航線,當成還可申請復飛的藉口,不足採信。

法官更指當時兼任遠航董事長的張綱維不但第一時間神隱,經民航局要求下,隔天現身竟說無預警停飛是「烏龍一場」,可見遠航將飛航事業經營視為兒戲、公司治理與內部控制失靈,漠視消費者權益、嚴重衝擊國內航運作業,確屬情節重大的違規,今判遠航全部敗訴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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