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小漁酸菜魚「39噸巴沙魚」改標賣 業者道歉:願5倍賠償

記者游瓊華、劉人豪/台中報導

台中市知名連鎖餐飲江小漁酸菜魚鍋系列的「江小漁鴛鴦酸菜鍋」、「水貨烤魚火鍋」,在年前遭台中市政府衛生局查出,業者涉嫌儲存並販賣給加盟主、消費者過期超過1年的食材,業者坦承改標販售過期食品並自主停業,今(17日)業者發表聲明致歉,並表示願提供消費魚產品價格5倍的損害賠償。

▲▼             。(圖/記者游瓊華翻攝)

▲業者表示願意提供5倍賠償。(圖/記者游瓊華翻攝)

台中市政府表示,日前接獲民眾檢舉,位於台中市西區的連鎖餐飲業者儲存過期的巴沙魚(鯰魚),銷售給加盟商及即通消費者食用,中市府衛生局聯合南投縣與彰化縣衛生局,昨日啟動多組稽查人力,前往該公司總部與直營店、南屯區倉儲點及西屯店、南投埔里店、彰化員林店等3家,查獲過期的39噸巴沙魚、570公斤芙蓉魚,及醬、配料56.58公斤,已立即全數封存。

▲▼江小漁酸菜魚爆出使用過期巴沙魚。(圖/記者白珈陽攝)

▲江小漁酸菜魚爆出使用過期巴沙魚,業者表示願提供消費魚產品價格5倍的損害賠償。(圖/記者白珈陽攝)

衛生局指出,該業者在食品過期之後,將另外製作的「未含有效期限」的品名標籤,黏貼在原包裝的製造日期及保存期限上面,致使影響加盟商、消費者之辨識。另外,業者坦承涉案,並已自主停業,全案因涉詐欺行為,後續將移送地檢署偵辦。

▲▼             。(圖/台中市政府衛生局提供)

▲相關過期食品目前已全數封存。(圖/台中市政府衛生局提供)

威晶國際企業有限公司今天發表道歉聲明,表示在部分產品的製程與管理上,確實出現瑕疵與疏漏,「本公司在此認錯道歉」,並積極配合檢、調、衛生相關單位之調查,立即全面下架、回收、銷毀。

威晶國際指出,凡於2021年4月1日到2023年1月13日期間,曾到江小漁台中公益店、台中/大墩店、埔里店、員林店)消費有關魚的相關產品,憑票或刷卡消費紀錄,可辦理該項產品的五倍賠償;身體出現不適之賓客,提供醫療單據與診斷證明書者,將支付醫療費用等損害的5倍做為賠償,另外加上醫療費用1倍的賠償作為精神賠償。

▲▼             。(圖/台中市政府衛生局提供)

▲衛生局查扣39噸過期巴沙魚、570公斤芙蓉魚,以及醬、配料,並全數查封。(圖/台中市政府衛生局提供)

主任消保官康馨壬說,業者已表示會就消費者所提供之退費事證中從寬認定,消費者如有任何消費問題均可以室內電話或手機直撥「1950」消費者服務專線進行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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